查询社会保障卡号的方法如下:
1、拨打12333电话查询;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到当地社保局窗口查询;
3、登录当地社保局网站进行查询;
4、查看社保卡面或社保办理回执单上的社保账号;
5、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局服务大厅查询打印缴费清单;
6、电话报个人身份证号至社保局查询个人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
社保卡的使用场景:
1、医疗服务:社保卡可用于医院挂号、缴费、购药等医疗服务;
2、社保待遇领取:通过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失业金等社保待遇;
3、信息查询:可用于查询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医疗费用报销情况等;
4、电子钱包功能:部分地区的社保卡具备储蓄和支付的功能,可作为银行卡使用;
5、身份认证: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社保卡可作为身份证明使用。
综上所述,查询社会保障卡号可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包括拨打12333电话、亲访社保局窗口、登录官方网站、查看卡面信息、打印缴费清单以及电话查询养老保险金缴费情况,这些方法为公众提供了便捷的选择以便核实和管理自己的社保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法律分析:社保经办机构的一种编号,在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可以看到。个人社保编号为8位数字。参保窗口开具的《养老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卡》、《劳动保障手册》的首页、网上个人社保缴费情况中“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缴费明细”都有个人社保编号,个人也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参保窗口查询。
如个人有任职单位,单位在网络增员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按“社保号增员方式”或“按姓名身份证增员方式”进行处理。如曾经购买过社保的员工,通过企业进行增员的,企业在网络增员时输入身份证号就会自动跳出原来的社保号。如从未参保的人员,系统会自动生成新的社保号。如个人参加的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可携带个人身份证前往所属区主管地税局查询个人社保号。还可以根据如下情况,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