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上海购买第二套房政策如下:
1、首付比例:二套房普通住宅首付最低为50%,非普通性住宅首付最低为70%;
2、贷款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会比之前上调10%左右;
3、贷款额度:二套房个人贷款最大额度会比之前下降10%左右;
4、公积金限制:有过2次公积金房贷使用记录将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上海市购买二套房需要满足以下的要求: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超过五年的时间才可以进行购买二套房的;
2、购买二套房时,缴纳的首付必须要达到百分之五十的首付。
上海公积金房贷政策如下:
1、首付比例:首套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60%;三套房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2、贷款限额: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20万。
综上所述,如果想要在上海购买第二套房,除了要符合限购条件外,还要注意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与首套房有所不同。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按照现在规定为70%,是首套房首付比例的两倍;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也会高于首套房。在购买第二套房时,您需要提前做好资金准备和预算规划,避免因为资金不足或者还款压力过大而影响您的生活品质。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情况自主确定。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已取消或未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城镇化发展规划,向符合政策条件的非本地居民发放住房贷款。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缩短放贷审批周期,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优先满足居民家庭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信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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