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购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sclctv 2025-04-15 生活百科 106 次浏览 0个评论

在将自己享有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 给别人并且因此获取到不同程度的收益时都是需要支付一定的出让金的,尤其是对于那些购入使用权的人来说出让金就成为必备的一部分支出,但是出让金的收取也是有固定的,那么,购入 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一、购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根据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已购公有住房和由政府统一实施的 拆迁 安置房 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来判断收取标准。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标准如下: 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 土地出让金 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 经济适用房 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 商品房 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 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 (2)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3)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 (2)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相关知识: 一、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划拨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 购房 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四、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土地使用权在被买卖之后肯定需要有一个流转的过程,在此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支出就需要通过出让金的形式来弥补才能显示出交易的公平,但是出让金的具体数额还是需要参照文章的标准计算。

购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办法中规定首次进入市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时应交纳的税费主要有五种。 1.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由买方交纳。在办法中规定:房屋买受人应当按照房屋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房屋所在地没有标定地价的,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格的3%缴纳。本市目前没有确定标定地价,在东城、西城、崇文、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等城近郊八区,买方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其中房屋所占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应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则缴纳相当于出让金的价款。远郊区、县应缴纳的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报市政府备案。 2.出售收益分成,由卖方上交。职工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属于规定标准面积内的部分,其售价在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以下部分,全部归卖方所有;售价在每平方米4000—5000元的部分,80%归卖方所有;售价在每平方米5000元以上的部分,50%归卖方所有。售价扣除归卖方所有部分后,余额依照规定上交财政或返还原产权单位。属于超标面积,其售价扣除售房职工支付的购买超标面积的房价款后,余额依照规定上交财政或原产权单位。 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时,除由购房人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其出售收入全部归出售人所有。 3.契税。根据京财税(1999)1201号文的规定,买卖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买卖双方在办理产权交易时,房屋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的,买方应交纳房屋成交价2%的契税;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买方应交纳房屋成交价4%的契税。 4.手续费。买卖双方依照规定各自交纳房屋成交价0.5%的交易手续费。 5.印花税。买卖双方各交纳房价款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转载请注明来自中国隆昌新闻门户网,本文标题:《购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106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