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社保一次性补缴新政策

四川社保一次性补缴新政策

sclctv 2025-04-16 生活百科 29 次浏览 0个评论

四川社保一次性补缴的流程:首先,补交社保要到本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交。申请补交以后,要准备好相关的原始资料。材料包括:职工本人档案或合同书,录用审批表,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等。最后带上身份证,到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关表格即可。

四川社保一次性补缴新政策

成都社保如何参保

一、单位参保登记

参保条件:从2007年7月1日起,新参保用人单位,在营业执照上的住所(经营地点)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参保缴费手续;

2007年7月1日以前已参保的单位,继续在原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保材料

企业携带营业执照正本与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保流程

1、由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及管理岗位审核单位申报资料

2、录入单位基本信息

3、生成单位编号

4、分配工作组

5、告知单位人员参保办理程序

6、签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及申报资料复印件,并存档。

二、个人参保登记

办理条件

参保企业新招用人员

办理材料

企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选择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和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缴费类别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即户口本);

外国人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或《外国常驻记者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台港澳人员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办理流程:

参保企业填写《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并加盖公章后,交由企业基本保险征集岗位审核报表,录入参保人员基础资料信息,打印新增人员社保缴费现金单据或银行托收通知书,签收《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存档。

网上经办:单位网上申报后,企业基本保险征集岗位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生成缴费单。

三、成都社保怎么转移

办理条件

1、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从转制之日起,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一并转入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办理转移时,单位需清欠,在无任何欠费情况下才可办理。

办理材料

1、成都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其转改制的文件或职能移交的有关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3、《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

办理流程

单位填表申请办理成建制转移,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报城乡社会保险综合处、养老待遇核定处、退休人员管理处、社保基金企业征集处等相关处室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单位成建制转出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成都社保补缴在哪里,有什么规定?

补缴医疗保险欠费的流程如下: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3、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4、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5、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员工社保补缴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

2、《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补缴职工的劳动合同原件;(原件审核,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对应月份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和包含所有职工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审核,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职工补缴对应月份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收取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6、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社保缴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补缴对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

总之,四川医保补交一般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缴纳相应费用,经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补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一、成都社保补缴在哪里,有什么规定? (一) 行政依据: 1、《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 2、《 成都市 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 (二)所需资料: 1 、 营业执照 、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全部职工花名册; 3 、上年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 劳动合同 样本及劳动合同签订名册:出示新招收职工的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证明; 5 、台、港、澳人员和外国人就业证; 6、出示用人单位上月职工 工资 发放名册及工资 总额资料; 7、上年度《劳动保障年检手册》。 《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关于社会保险的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 、基本 医疗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 工伤 、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综上所述,大家应该都知道 五险一金 的规定,五险包括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等,并且当中的工伤保险也可以在职工受到工伤的时候让职工能够及时申请 工伤认定 ,获得工伤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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