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租房**房租税票税率是多少

公司向个人租房**房租税票税率是多少

sclctv 2025-03-19 信息快讯 40 次浏览 0个评论

你好,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4]1024号)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普通fa票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对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fa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fa票。 当然这里取得临时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该是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出租住房,营业税按照租金收入的5%征收,国家为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还有: (一)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具体规定请参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24号)《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对于个人出租仓库及营业用房应依法缴纳有关税收: 一是营业税按照租金收入的5%; 二是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的5%(建制镇)7%(城市); 三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别为营业税的1%; 四是印花税按照合同书立的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五是房产税照租金收入的12%; 六是土地使用税按照当地人民**规定的定额税率; 七是扣除上述缴纳的税费(包括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后,就是个人出租房屋的应纳税所得额。个人还需要就这一所得额按照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优惠税率10%。一般以当地税务机关核定的额度征收。 在实施工作中,也常有租用方要求**fa票的情况,但是只要业务真实准确,并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4]1024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fa票。

公司向个人租房**房租税票税率是多少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参考《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9]120号)规定,纳税人的房屋部分出租、部分自用的,应分别计算缴纳出租部分和自用部分的房产税。自用部分的房产原值,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自用部分的房产原值=自用部分的建筑面积/(自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出租部分的建筑面积)×房产原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法规退还。

根据上述规定,自有房产按原值计算房产税,出租部分的房产按房产租金收入,自出租房产之次月起,按规定计算缴纳房产税。如果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按房产原值部分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第三条规定,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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