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每月申报缴纳的流程
1、社保缴费单位和对应的银行签订社保代扣代缴协议之后,即可向当地的税务机关谨慎网络申报;
2、缴费单位以企业的身份登录自己所在省份的电子税务局;
3、然后进入“申报缴税”页面,在该页面找到“社保费管理”,并点击进入;
4、进入“社保费管理”页面之后,按照页面提示,按照要求进行社保申报缴费即可。 社会保险每月申报缴纳的流程
二、社会保险申报的时间规定
正常单位的社会保险申报应在每月1-15日内在网上操作,如上月正常全员申报的,批处理系统会在16-25日内自动申报并且扣费。
公司缴纳社保是当月缴纳当月的,但是个人缴费部分是由公司代扣代缴,公司在前一个月预扣还是当月代扣拟或次月补扣都是由其自己决定的,社保只是当期收取当期参保费用,不会规定个人缴费部分的扣缴时间。同时,按规定,社保缴费基数是每年确定一次,当年就不再变动了。每年3-4月,单位会根据该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向社保机构申报,到年底决算一次。基数不会随着当年每月工资变动的。
三、社会保险费申报事项
1、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
2、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3、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4、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单位网上申报社保缴费流程
一、新公司如何办理社保
1、新公司办理社保流程如下:
(1)在成立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公司应当先申请社保登记;
(2)及时领取社保登记证件;
(3)在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其职工申报社保;
(4)按照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用,每月及时缴纳社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二、公司办理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等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
企业参保网上登记申报
一、新参保企业网上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
3、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证明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5、企业社保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参加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三)受理时间
1、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前到社保窗口申报的属当月登记,15日后申报的属次月登记。
2、企业申报登记后,于当月16日(含当日)前通过互联网申报本月社会保险变动数据,社保征收部门于17日(含当日)前处理企业网上申报的有关数据,企业于19日(含当日)前核对本月申报数据处理情况,发现有误的,属操作权限以内的可直接更改,操作权限以外的应立即到社保征收部门前台申报。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视为次月申报数据处理。
二、已登记企业网上申报业务
(一)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须提供的资料
1、通过网上登记的企业可直接进行网上申报业务,不需重新申请。
2、不是通过网上登记的企业首次申请开通网上申报业务须提供:
(1)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申请表》;
(2)签定《网上服务协议》(一式两份);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4)企业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5)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社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7)若需申请网上自助缴费的企业,必须申请数字证书(CA认证)。
(二)企业网上服务操作权限
1、申报业务
(1)个人档案新增:没有在深圳参加过社保,没有电脑号,录入身份证号码;
(2)个人档案调入:已在深圳参加过社保,已有电脑号,录入电脑号;
(3)个人停交处理:停交员工社保;
(4)个人工资修改:修改员工工资;
(5)个人档案修改:修改员工工资、修改员工参保险种、修改员工户口性质(市外改为市内)、补办社会保障卡、恢复员工参保(把缴费状态改为“正常”);
(6)申请社会保障卡号:办理社会保障卡(注:此选项将会刷新医疗证号,以前保障卡作废);
(7)社会保障卡挂失:可挂失本企业员工的保障卡;
(8)打印社会保障卡清单:申报社会保障卡后,且通过社保部门审核,可打印出制卡清单,连同数码照片回执与身份证复印件递交到社保部门办卡
2、打印
(1)打印《单位每月台帐单》、《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单》、《个人历史工资单》等各种参保资料;
(2)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障卡》制卡清单。
3、查询员工及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4、网上自助缴费企业可生成或预算本单位当月应缴费金额,可直接发出缴费指令到银行实时缴费,可直接审核已申报数据使其即时生效等等。
(三)企业网上服务的有关规定
1、时间规定当月16日(含当日)前通过互联网申报本月社会保险变动数据,社保征收部门于17日(含当日)前处理企业网上申报的有关数据,企业于19日(含当日)前核对本月申报数据处理情况,发现有误的,属操作权限以内的可直接更改,操作权限以外的应立即到社保征收部门前台申报。20日以后申报的数据,视为次月申报数据处理。
2、书面报表报送规定
(1)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每月台帐后变动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连同参保员工有关资料每季度末10日内报送一次社保征收部门存档,否则停止网上申报资格。参保员工有关资料指首次参保员工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调令或毕业生介绍信或招工表复印件(验原件);
(2)对网上操作权限以外的业务,企业需于当月15日前到征收部门前台申报。
(四)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1、“本月申报数据”必须经“确认”操作后,社保征收部门才给予审核处理,未经“确认”操作的申报,社保征收部门不予审核。申报企业可更改或删除未“确认”操作的申报数据。
2、从“本月申报数据”项可查看已提交且未经社保征收部门审核处理的申报数据。
3、从“本月未通过审核数据”项可查看经社保工作人员审核处理后未通过的申报数据。企业对未通过的申报数据应查出原因,及时申报处理。
4、“个人档案调入”是指原已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并有社会保险电脑号的员工从其他单位调入本单位参保。
5、只做工资变更或停交处理的员工,尽量避免使用“个人档案修改”操作。
6、查询员工是否已参保,通过员工身份证,使用“电脑号查询”项进行查询操作。
7、为已参保员工制作社会保障卡,在“个人档案修改”操作中,在“是否制医疗证”选“需制证”。
8、“医疗证挂失”操作不需要社保征收部门审核处理即可生效,其他操作必须经社保征收部门处理后才生效。企业在“在册人员”看到的数据为有效数据。
9、“档案上传”是指在本地计算机通过“离线程序”处理完成的申报数据导出到一个文件里,然后将该文件通过互联网上传到社保局来完成申报。
10、在网上直接操作提交的申报记录,不再需要使用“档案上传”操作,“提交”后做“确认”操作即可完成申报。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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