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单位原因不能领取失业保险怎么赔偿标准

因单位原因不能领取失业保险怎么赔偿标准

sclctv 2025-04-10 信息快讯 43 次浏览 0个评论

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因单位原因不能领取失业保险怎么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因为公司过错致使辞职员工不能领到失业保险:公司有过错,应当赔偿员工的损失。 但是,公司在赔偿后,可以向交接不利造成此事过错的其他责任者的进行追偿。失业保险不能及时领取,会给辞职的失业员工生活造成困难,不是说还存在其个人账户里、还是其个人财产就没有给其造成损失、就不需要赔偿,期限是其个人财产,因他人原因在本人需要时不能及时使用并支配自己的财产的,他人也应负赔偿责任,更何况,在个人失业保险账户里的钱还不完全等同于“个人财产”,只要在失业的条件下才能领取,而且这钱是用来救济失业期间的生活的,不能及时领取会给失业生活造成困难和影响,不能说失业者无损失。 建议和失业者协商解决,适当赔偿后向造成此情况的有过错的员工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单位没交失业金不缴纳失业保险的,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要求补缴社保,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到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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