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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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
辞职公司前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欠工资应该补发。如不发放,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对此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1,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附录:
★ 怎样写辞职书
辞职申请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期五部分构成。
1、 标题
在辞职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职信的名称。一般辞职信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信”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信的单位组织或***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 正文
正文是辞职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写出书信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叙述递交书信辞职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写出自己递交辞职信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此致敬礼”,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给您敬礼。
”此致敬礼“的两种写法
第一种写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致”,“敬礼”写在“此致”的下一行,顶格书写。要注意的是,“此致”后边不加任何标点,因为这句话未完。“敬礼”后加惊叹号,以表示祝颂的诚意和强度。
第二种写法:正文后紧接着写“此致”(其后不加标点),另起行顶格写“敬礼!”
此处“敬礼”的顶格,呼应于起首对收信人的称呼,是古代书信“抬头”传统的延续。古人书信为竖写,行文涉及收信人姓名或称呼,都要把对方的姓名或称呼提到下一行的顶头书写,以示尊重。它的基本做法,为现代书信所吸收。
5、 落款
辞职信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递交辞职信的具体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说上司坏话。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反映一下上司的问题,要尽量以委婉的言辞口头提出。
2、不要满纸抱怨,抨击公司制度。
3、不要指责同事,尤其忌讳把同事的“罪行”白纸黑字写在辞职书上。
写作要求
1.态度恳切、措辞委婉。
2.不要批评对方。
3.含蓄性。
4.简洁性。
5、请务必使用亲笔签名,而且签名要尽量刚劲,并写好日期。
★ 万人点赞的牛人辞职通知书的美文欣赏
1、尊敬的领导们:言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虽出自古书三国,吾以为对当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经济危机,试看全球经济形势,可谓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众厂商、工人、民工皆叫苦连天,司某人有感于此,不禁联想自身处境,不胜伤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于冀南邢州大地,苟全于世,富贵不求闻达,但求温饱以残。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岁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载有余,几度春秋几度冬夏,时光流逝过三百余个日日夜夜。想当初,余本一意气少年,年少轻狂,梦想飞扬,欲于本社大展抱负,一则为集团增光添彩,二则为己身加衣增食,两全其美之策,岂不爽哉?
惜,一年光阴,吾不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涩,债台高筑,恶衣菲食,杜绝聚会。众朋友离去者,有之;鄙视者,有之;唾弃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优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钱竟是基础工资、岗位津贴以及误餐补助相加之也。
众友云:“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为?”。”余汗矣,余何尝不欲多整数银,上谓之起天、下对得起地、中对得起气;然而,余出身农,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终无功,兢兢业业,温饱未决。
夫今面容竟呈老态龙钟之相,何也?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现,故犹如千里马,虽有千里之能,然无奈唯有饿死圈中矣!
司虽不才,不敢以千里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于当世,需一技之长,司某自视甚低,不敢自称满腹经纶,然应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话下;然,一载以来,每每扪心自问,莫不拊膺顿足,以头抢地,几欲洒泪襟前。何也?漫漫长夜,孤枕难眠,辗转反侧,陋室忆昔,悲从心来。
惭对恩师之视如颜渊,愧对同窗之赠冠学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洁”二字……即打扫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来送往,虚伪客套,周旋于“领导”之间。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受命以来,夙夜忧叹,兢兢业业,诚惶诚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叹,何等悲哉!
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年华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几何?竟如西风凛痛!
所得——物质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后九月每月九百,区区数千一年来不够司某解决温饱,更何谈穿衣游玩,过品质生活;精神上:备受打击煎熬,一年来新掌握一技之长,即打扫卫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毕业生,其不才之至,以非为清洁工列。
故使其当年年少轻狂之心瞬间苍老,再无活力;一载以来,司某唯唯诺诺,伺候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其所求,仅每日温饱问题,然随物价飞涨,此问题之解决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时间、浪费了青春,磨去了棱角,耽误了大好年华、愧父老兄妹邻里、为人尊消尽矣。
然,何以堂堂风华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压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传说中众人期盼之涨工资之事耳,企满足司某生活所需,实在可怜,怪司某年幼无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终究未果也。
夫数千外债亦无望偿还,故司某人顿悟:此处系年轻人之坟墓也,其功能:湮没梦想、埋没青春、消磨斗志、磨损棱角、徒费光阴,如是而已。故,顿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于此,分路扬镳矣。
言天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处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继续打扰贵处,既不能两惜,何不两离,从此,彼此相忘于江湖!以决绝的姿态!
今恳请开明之领导准许卑微无能之员工司某人辞职,不胜感激!
年*月*日
2、 余今请辞,心有戚戚焉。昔天山一别,取经东向,去家万里,游学京师。寒窗十余载,稷下 情正浓。一朝学成,东北而望,二三之龄,风华正茂,励心从检,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义,虽碌碌而无悔。不觉春去秋来,寒暑相易,白云苍狗,沧海桑田,十五年时光转瞬即逝。然书生意气,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块垒难消。羁索牵绊,恍然若失。口腹之欲,自役徒然。生生所资,未见其术。仕道官途,皆为浮云。恺悌君子,神所劳矣。风雨如晦,锦鸡独鸣。归欤之情,眷然何以自处?
自从检事,不求显达于庭闾,但愿无愧于寸心。虽心为形役,违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堕,道不曾须臾离。尝东皋而望野,徒舒啸而迷离,叹何枝可依。时刻自省,经常觉悟,然朝悔其行,夕则复然。长此往复,不胜其烦。观人情厌恶,世间冷暖,蝇营狗苟,驱去复还。
《诗》曰:营营青蝇,止于樊。岂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顾无相识,宜当长歌怀采薇。岁岁黄菊,千载东篱,伴我倦鸟,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谏,来者尤可追。欲效接舆醉,狂歌五柳前。
归去来兮!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归去来兮!人生几何复几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挂靴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啾啾!
丙申甲午***顿首。
3、其他奇葩辞职信:
①、天气太冷,起不来。
②、外面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干了。
(编者评语:写这样的辞职简单、容易、快速,不需才华。)
★ 辞职注意办理下列事项的论述:
1、交接事项。
2、还清公司所有的东西(包括领取要归还的、申领的备用金等),要回属于自己个人的所有东西
3、核对好离职当月的考勤以及结清工资。
4、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领取,没有就不领)。
5、找到下家单位后,同地区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公积金暂时是封存在你上一家(离职的这家单位的),需要开企业公积金接收函给上一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有人事档案的话,到下一家单位也是要办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劳动合同,以后办理退休的时候用得到。
★ 关于自动离职的论述:
根据《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8号)规定:自动离职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新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做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企业不得因职工擅自离职而对其本单位的家属采取辞退等惩罚性措施。企业作出株连擅自离职职工家属的规定是不符合国家劳动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为劳动仲裁的依据。
★ 在回答辞职问题时候发现多有网友问及老板扣押或者拖欠工资怎么办?论述于下: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关于失业金问题论述: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请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领取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 对于随意调动职工工作岗位的论述:
调动工作岗位。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 关于五险一金的论述:
1,关于五险一金,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生育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担13%,劳动者需要承担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承担6%,员工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承担2%,员工个人承担1%;
3,对于单位拖缴五险一金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补缴五险一金,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关于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合同的论述:
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合同的,违饭了现行实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理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解读:建立劳动关系的唯一标准是实际提供劳动,不论劳动者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将受到同等的保护。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在前,实际用工在后的,劳动关系自实际提供劳动之日起建立;实际用工在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后的,劳动关系早于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不受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影响。
(1)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唯一合法形式,不承认口头劳动合同,达成口头劳动合同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关系一经建立,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论述:
单位扣押金(保证金)或者其它证件物品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理由依据:
《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劳动者可向公安部门和劳动部门举报,两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将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人们的工作生活中,档案的确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可以证明一个人从学校到各个工作岗位不同时期的人生轨迹,是工作经历的记录。现在很多人误认为人事档案没用,要不要都可以。而在现代劳动用工管理中,人事档案的作用包括两个方面:对职工个人而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可以据此为员工提供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的政审手续;提供婚姻状况证明;为流动人员提供身份认定和办理社会保险;为员工代办申报职称;根据档案确定退休年龄;根据档案中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年限推算提前退休年龄;代为缴纳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大病医疗统筹、工资调整;出具与人事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等等。
一、档案管理的意义和任务
1、 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
档案的存在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以一定的物质形式存在并且其中有一部分要永久保存下去,为子孙后代造福。然而也要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一方面档案的数量和成分在日益增加和不断丰富,另一方面档案又处在不断损毁的过程中。
对于不断形成和增加的档案,通过加强档案的收集工作来解决这一矛盾,而对于处于不断损毁的档案,则通过加强档案的保管工作来解决。目前在档案保管工作中的许多问题急待解决。比如:纸张老化、字迹褪色模糊,有相当数量的档案,纸张变黄发脆,老化变质,到了不能再用的程序。档案虫害也影响档案的保存,档案保管处所条件得不到改善,库房建筑不合档案保护标准,需要复制的档案数量大,复制档案的手段也比较落后。
总之档案工作的实践,向我们提出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一方面要求我们把档案长期保管下去,为了维护集体和个人历史真实面貌服务;另一方面档案的“寿命”是有限的。为了解决这些急迫的问题,必须加强档案的保管工作,无论对于现在还是将来的事业,都是一件任重道远的工作。
2、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
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既是整个档案工作中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要求,也是档案工作各项业务环节的共同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讲,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更是档案管理工作中心任务,这是因为档案管理工作这个环节,是实现维护完整和安全的重点环节和主要手段。从实质上来讲,档案管理工作也是人们向一切可能损毁档案的社会的、自然的不得因素作斗争的工作过程。简言之,档案管理工作也应该做到四不:不散(不使档案分散)、不乱(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丢(档案不丢失不泄密)、不坏(不使档案遭到损坏)。
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任务是:
(1)防治档案的损坏
要了解和掌握档案损坏的原因和规律,通过经常性的具体工作,采取专门的有的放矢技术措施和方法,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可能损坏档案的不利因素的影响,从而把档案的自然损坏率降低和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延长档案的寿命
档案保管管理工作不仅仅在于只是一味地防治档案的自然损坏,而且还要从根本上采取更积极的措施,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或者说,尽可能延长档案被自然损坏的时间。
(3)维护档案的安全
维护档案的安全,一方面是指档案作为一种物质存在的形态必须最大限度地使其安全存在下去;另一方面是指档案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要在整个政治斗争范围内,不致因为保管的不当或条件的低劣使档案丢失而发生泄密,造成政治上的不安全。
3、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1)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2)加强重点,照顾一般
(3)自力更生、勤俭节约
(4)立足长远、保证当前
二、职工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职工档案是对一个职工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生活状态和工作成绩的原始记录,是职工享受各种社会待遇的凭据,解决劳动纠纷的依据.它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是职工接续保险、享受各项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社会的发展,原有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办法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发展和新型劳动力市场的需求,在工作中遇到了很多问题。
1、现行企事业职工档案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现在企事业职工档案没有统一管理,企事业主管部门管理固定工身份和部分合同制工人档案,有些企事业单位也管理合同制工人档案。这种管理方式,有悖于企事业单位实行的全员劳动合同制,给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基础管理工作带来许多麻烦,也不利于维护职工个人利益,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建设科学、规范的劳动力市场。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为私有企业,对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逐渐减弱,职工档案无人问津,甚至丢失,职工在调动工作时找不着档案或把档案长期存放在个人手里,有的企业负责人为达到控制职工的目的,扣押档案不给,使职工办不成调动手续。这些问题的出现,影响了档案管理的严肃性,更侵害了职工个人利益。
2、企事业单位档案材料的客观性、准确性、完整性差。由于部分企事业单位没有严肃、负责地填写好每一份档案材料,致使有的档案错漏百出,职工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前后不一致,工作经历记录不完整等。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的领导认为职工档案没什么用处,不给新招用的职工建立档案, 甚至随意更改,给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职工失业、退休等手续增加了困难。如档案年龄前后不一致,出现多个参加工作时间,个人经历前后记录不完整等。
3、档案管理的软硬件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急需提高。档案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规范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多数档案室设备陈旧,管理手段落后,防火、防潮、防蛀等达不到标准,档案管理只满足于不丢失,装进袋子,锁进柜子,在充分利用档案资源,提高队伍素质,促进企事业单位对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发展。
三、加强职工档案管理的对策以及方法
职工档案主要包括学历材料(毕业生登记表、学历证明等)、工人录用材料(包括招工、子女补充、工人转正定级等)、入党入团材料(包括入党入团的申请书、志愿书、转正材料等)、工资表、奖励呈报审批表、处分决定及解除决定、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审批材料、劳动合同、调动转移材料、聘用审批表、复员退伍审批表、转业审批表、退休(退职)审批表等。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现行的档案管理制度已经落后于时代,因此提高和改进现有的档案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1) 是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体制,以适应经济发展和新型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要,由现在的多头分散管理逐步过渡为集中统一管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尽快制定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范围、内容、方式、标准等。
(2) 是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制定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 ,加强促,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针对目前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在规定时期内对所有企业职工档案进行全面的清理、规范,确保职工档案的完整、真实、准确。
(3)是使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对职工档案的内容、分类、档案用品标准重新进行规范。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逐步建立职工个人档案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再就业等系统化管理体系,通过科学的管理,为企业提供便利的服务,有效地保障职工和企业利益,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使档案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化。实施“以我为主”的立卷归档原则是推进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因此,我们要促使职工档案更加规范和完整,要注意以下几点:(1)是要准确把握文件立卷归档的时效性,完成现行文件阶段任务的,才能予以立卷或归档,而没有完成的,则不能立卷或归档,否则,将会给档案管理造成无序和混乱。(2)是明确立卷归档的重点和进行合理的立卷分工。要在“以我为主”原则指导下确立立卷归档的重点,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区分文件与资料,特别是要注意区分在内容、形式和作用等方面都具有很多相似之处的文件资料之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减少档案管理中的重复度和信息冗余度,提高档案利用的效率和效果。(3)是在坚持贯彻“以我为主”归档原则的前提下,要注意有效地维护全宗的完整性。在归档工作中既要掌握重点,分清主次,把住全宗的入口关,使不该归档文件不致混入,同时,又要注意防止应归档文件的散失。特别是在立卷中,要把同类并具有内在联系的文件材料组在一个卷内,保持同一问题的完整性,反映同一问题的全部处理过程及来龙去脉,从而在提高档案利用价值的同时,使立卷归档后所形成的档案既完整,又不庞杂,为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四、职工档案管理的发展趋势
在中国,人事档案与户籍对人才的流动具有极大的制约作用。如果某人想调到更适宜于发挥自己专长特点的地方和单位工作,原单位领导若不同意调走,其人事档案和户口就不能转走,那么,既便是这个人调走了,但在工作、家庭、婚姻、住房等方面都会遇到很多麻烦。如果建立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每个人是社会人而不只是单位人,每个人的人事档案由社会化的人才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与户籍制度、人事代理制度协调运行,那么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可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一种社会化的开放式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市场经济的建立,产生了多种经济组织形式,这有利于人才的吸纳、流动,但与旧的人事制度发生了巨大的碰撞,新型的人事管理制度如人事代理制应运而生,人事管理变成了一种社会化的活动,因此,作为人事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人事档案工作,也必然具有这种社会化的性质。从管理机构来说,不像计划经济时代仅有各单位内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只收集管理本单位人事档案,市场经济条件下已建立了具有较强社会性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如各省市人才市场建立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这种机构不是管理本单位职工档案的机构,而是面向社会,其管理对象包括该社区范围内所有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其服务对象更具有社会性,可以为整个社会提供人事档案服务。
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社会性,决定了人事档案来源的广泛性和内容结构的复杂性。在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中,人事档案的收集、处理和提供利用往往由各单位内部人事机构行使,该机构人事档案来源单一,仅限于本机构人员,内容也较简单;而社会化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其来源要广泛得多,可以来自该社区范围内各类人员,又由于每类人员身份不同,集中起来显得人员复杂,其档案内容也非常丰富多样。
人事档案社会化开放式管理模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新模式,是对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补充,与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处于并存发展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模式,与计划经济时代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有所不同。传统模式中,人事档案是由各单位内部组织人事机构分别管理,比较封闭和内向,在过去人事管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天也还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但这种模式不应成为现代人事档案管理中唯一的模式,而应更新、改革旧的模式,建立新的模式,社会化开放式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就是一种新的模式,是对现代人事档案管理模式的补充。这两种管理模式处于并存发展阶段,各有利弊。传统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对人事档案的保密、保护,方便本机构使用具有优势,但过于封闭,利用面不广,实行规范化、网络化管理难度较大;新的管理模式服务面广,便于社会各种机构和人员利用,宜采用现代化、网络化管理方式,但存在易泄密、丢失等问题。我们应充分发挥两者优势,克服各自弊病,使人事档案管理模式更加充实与完善。(来源:舟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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