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育津贴怎么报销

异地生育津贴怎么报销

sclctv 2025-04-11 信息快讯 71 次浏览 0个评论

异地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异地生育津贴怎么报销

1、女职工携带资料提出报销申请;

2、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一般是社保中心)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审核部门下发女职工办理凭证;

4、女职工持办理凭证到银行领钱。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生育津贴申领方法: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综上所述,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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