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金几号发放

厦门失业金几号发放

sclctv 2025-04-15 信息快讯 35 次浏览 0个评论

厦门一般是在每个月的15号或者30号左右发放的。 失业金领取流程如下:

厦门失业金几号发放

1、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金领取条件标准如下:

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失业人员已经参加失业保险并且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其次是失业的原因并不是本人的原因,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表达自己有求职的意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

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将在每月15日左右发放到银行卡上。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职工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的等。领取标准则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等。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分析:厦门失业金有两种方法可以领取:在线申领和现场办理。带齐材料前往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按失业前单位所属分工管理),免费办理。

一、在线申请流程

①进入申请入口,登录厦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

②按照提示输入“社会保险号”、“密码”、“验证码”,进入个人业务办理页面。

③点击“业务办理与结果查询”栏目,进入“本市失业保险待遇申领”选项,根据系统提示继续操作即可。

二、线下领取

1、带齐材料,可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2、本市失业人员领取地址:户籍在思明区的停止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属街道办理。其余各区停止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原则上到户籍所属区社保中心办理。

3、外来失业人员领取地址:可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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