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南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sclctv 2025-04-15 信息快讯 89 次浏览 0个评论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南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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