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文回答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税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地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计税余值或地租收入为计税依据,对产权所有者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纳税单位,每季度缴纳一次,并在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按当地税务机关规定日期缴纳入库。
二、分析
房产税是在房产所在地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通常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三、房产税征收范围?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具体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房产税每年都要交吗?
1、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条和规定,制定本细则。
2、第二条凡座落在本市城区、郊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县城(含卫星城)、建制镇辖区内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房产,均应在本市缴纳房产税。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者除外。本条所指城区、郊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县城(含卫星城)、建制镇的范围,均以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区划为依据。
3、第三条纳税人有营业机构的,在独立核算的营业机构所在地纳税;无营业机构的,在其房产所在地纳税。
4、第四条企业、事业单位房产,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征收月份前一个月的月末帐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5、第五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各类学校、图书馆、幼儿园、托儿所、哺乳室、医院、医务室、诊所等占用的房产;火葬场、殡仪馆、公墓的房产。
北京房产税征收方式
1、房产税计从价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房产税依据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依照房产余值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是房产税计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租计征房产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是以房屋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企业房产是每年都要缴纳房产税。
按房屋原值-原值30%(各地区略微有浮动,可以去税务局确认)*1.2%=年度金额年度金额/12=每月报税时的金额。
一、企业房产税怎么计算
1、从价计征
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的税率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二、如何缴纳房产税
鉴于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买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的规定,应由购买方缴纳房产税。
根据[1987]市税三字第124号文件?根据本市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应税房产,不分新旧程度,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账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1987]市税三字第834号文件?企业购入的房产,应按账面价(购入价),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和[1987]市税三字第334号文件?根据总局[19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精神,对于分期付款购房,应以房屋实际应付价款总额扣除30%后的余值作为征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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