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盐城: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60万元
4月20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盐城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同时,新政明确,恢复第二次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首次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结清的缴存职工,新政策实施后,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按照新政,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保底贷款额度由15万元调整至2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保底贷款额度由8万元调整至10万元。
对于此番调整最高限额的原因,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出,2015年3月,为响应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转型升级发展的部署要求,盐城市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款额度由单人20万元调整为30万元,家庭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政策实施后,公积金贷款规模逐渐增长,个贷率快速提高,截至2017年9月底个贷率达到145.6%,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风险凸显。2017年10月,盐城市调整了贷款最高额度,将家庭可贷额度由50万元调回到40万元,单人可贷额度由30万元调回到20万元,并取消了第二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2017年以来,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公积金扩面力度,强化归集缴存管理,严格执行贷款政策。经过持续努力,至2022年3月末,个贷率降至85%,资金流动性状况明显改善。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仅4月以来,已有包括福建龙岩、南平多地,江苏泰州,甘肃省,浙江丽水、台州,云南昆明,湖北荆门,天津,四川资阳等地纷纷出台公积金新政,其中包括降低首付比例以及上调贷款额度、父母可提取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等。
二、江苏省省级机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
如果已经完成全款买房,是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但你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
当金贷款;就要和买家商量。做一个后再去申请公积金贷款;然后让他把打到卖方的钱给你就行了。
可是公积金中心的人回答我使用购房合同支取只能一次,我研究了一下细则却根本没有只可以支取一次的说法,不知他们为何这样说?
支取一次是大部分城市的政策。如果你有公积金贷款是可以不断提取支付贷款的。不要太纠结这个问题。即使一分钱不提取也是对你没什么影响的。公积金在公积金中心也会按照定期存款不断增长的,等你退休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取出来花了也就没了。
三、江苏省省级机关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住房贷款政策
可以的,付完款了,可以以装修的名义,公积金可以用来装修的。具体手续到管理中心咨询就行了。
四、江苏公积金调整最新规定?
调整范围及控制标准
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在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为“资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不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职工2021年度月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2021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7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执行标准为2280元(如遇调整,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到期未调整,且缴存基数低于最低标准的,由资金中心统一调整至最低缴存基数标准。
调整操作步骤
拷贝数据
各单位到各自缴存银行网点或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资金中心服务大厅(以下简称“资金中心服务大厅”)拷贝职工缴存基数数据信息文件(文件名格式为“单位账号g”,用于报资金中心更新单位职工月缴存额使用)。
填报纸质表格
《2022年度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表》(电子文档在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事务服务”下“住房制度改革”专栏下载),填写后打印报审。
单位报审程序
单位携填报的表格以及与之相一致的数据信息文件直接报送资金中心办理调整手续。
台湾人在大陆买房的条件
根据大陆有关政策的规定,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大陆购买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非因生活需要购买房屋或购买非自住房屋均不允许。至于“一定面积”是指多少没有具体规定,但大部分城市出台的地方政策要求,每个港澳台地区居民或华侨仅能购买一套自住房屋,这意味着如果购买第二套或更多房屋将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二套或以上房屋的所有权不被保护。
港澳台机构在大陆设立驻大陆机构的,因办公需要可以购买房屋。
◆台湾人在大陆买房流程
兹就台湾人/机构在大陆买房的基本流程示意如下: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房款→交付房屋→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款从境外汇入的,买方(个人)应持以下文件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1.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2.《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3.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境外个人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及费用
以下登记手续和费用作为参考,具体手续和费率等以房屋所在地政策规定为准。
一、房屋发生买卖、赠与、互换、继承等事实后均应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买方为台湾居民的,上述第(二)项指《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另外还需提交在大陆的居住地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以及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
买方为机构的,须提交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该境外机构在拟购买房屋所在地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及所购商品房符合实际需要自用、自住原则的书面承诺。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上述登记申请后,将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登记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给予登记并颁发权属证书。
二、房产过户的税、费有下列几项,但各地不尽相同:
1.契税:售价(或评估价)X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X3%
2.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原购入价)X20%
3.营业税:普通住宅或非普通住宅购入不满5年转让的:评估价X5.55%;非普通住宅购入5年以上转让的:(评估价-原购入价)X5.55%;普通住宅购入5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X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X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X0.3%
上述第2项和第8项仅在二手房交易中才会发生。
律师叮咛
1.大陆房屋销售政策随时可能变动,建议台湾朋友在大陆买房时聘请律师全程提供顾问服务,确保合法购房。
2.若购买一手房(商品房),一定要购买开发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齐全的项目,并在签订预售合同后办理预告登记,确保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
3.若购买二手房,应到房产交易主管部门查询拟购买房屋的权属登记信息,不能仅凭房产证的记载判断房屋的权利状况。
4.若购买二手房,一般卖方会要求获得净房款,即由买方支付房屋买卖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包括卖方需要缴纳的和买方需要缴纳的)全部税、费,因此买方需要在购买房屋前向中介机构或律师询问清楚自己需要缴纳哪些税、费以及大概的数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
(十)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因生活需要,可在境内限购一定面积的自住商品房。
(十一)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自用.自住商品房必须采取实名制,并持有效证明(境外机构应持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驻境内机构的证明,境外个人应持其来境内工作.学习,经我方批准的证明,下同)到土地和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自用.自住原则办理境外机构和个人的产权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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