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 房产证过户 需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 房屋产权证 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过户,发放产权证。
法律客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房产证过户要到哪里办
法律主观:
房产证过户到房管局去进行办理。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产证过户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
1、房屋权属登记,是权证、房屋共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他项权证。
2、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办理产权过户。
房产证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拥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拥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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