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保退休需要以下材料:
1、填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核定表》;
2、退休批复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退休费批复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退休呈报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截至2014年9月30日的最新工资变动调整表复印件1份;
6、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
7、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档案审核情况表》。
首先办理退休手续,后到社保局报医保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退休前一个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2)、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3)、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应缴纳医保,具体的办理流程如下:
1、向市医保征缴窗口提交材料,市医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受理;
2、由市医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核算缴费年限;
3、由市医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移送征缴科科长审核;
4、由市医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打印缴费单;
5、申请人至财务室缴费;
6、办理委托银行代缴手续。
根据规定,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年限不满15年,并且其中的实际缴费年限应满5年,如果不符合以上年限要求的,可以在办理退休手续是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办理一次性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退休员工医保需要什么手续
1、向市医保征缴窗口提交材料,市医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受理;
2、由市医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核算缴费年限;
3、由市医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移送征缴科科长审核;
4、由市医保征缴窗口工作人员打印缴费单;
5、申请人至财务室缴费;
6、办理委托银行代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一)参保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本通知实施前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实际缴费或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的,应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用,仍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要求的,再补齐累计缴费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医疗保险费用,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缴费率计算。
(二)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参保后连续缴费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累计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的限制。
1、本通知实施前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自本通知实施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手续。
2、本通知实施后失业的,自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后60日内,办理参加(接续)基本医疗保险手续。个人参保人员退休后每月需缴纳15元医疗救助金,享受随单位参保的人员的同等医疗保险待遇。
聊城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受理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