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务员医保待遇

大连公务员医保待遇

sclctv 2025-04-17 信息快讯 75 次浏览 0个评论

大连公务员医保待遇如下。

大连公务员医保待遇

1、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小于等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

2、大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

3、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小于等于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

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主观:

甲类费用全部进入基本 医疗费用 ;乙类要自付10%,90%进入基本医疗费用;丙类自费。 基本 医疗保险 国家药品目录将药品分为三类,第一类甲类,可以全部进入 医保 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第二类乙类,用此类药需个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按医保比例报销; 第三类丙类,这部分的药是不报销的,全部由个人承担。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以在下原则支付。 使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个人自付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使用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外,均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大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在一、二、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88%、85%;在一、二、三级医院门诊报销比例分别为70%、60%、50%。

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参保大连市居民医保,三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是7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5%;一级医院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是90%;基层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是100元,报销比例是95%;如果是转正就医,那么报销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是70%。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参保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2000元,10种儿童血液病、实体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嗜血细胞综合征4种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6种儿童实体肿瘤疾病)的患儿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体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1000元。

综上所述,保险有效期内,只扣减一次起付线,以后各次不再扣减起付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

第二十条

个人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因特殊情况个人申请手工报销,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资料进行审核,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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