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异地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sclctv 2025-03-19 新闻中心 129 次浏览 0个评论

异地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款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异地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

2、住房公积金卡;

3、购房合同或协议;

4、贷款还款凭证;

5、工作证明或购房所在地户籍的户口薄;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外省市购买已取得房地产权证住房但因办理贷款不能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的,可提供产权证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证明。还需提供户口簿或异地工作证明、借款合同、全额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及两份复印件。

一、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租房提取公积金多久一次?

租房提取公积金将由以往的一年提取一次,缩紧到3个月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为3个月个人和单位缴存公积金总和。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时,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材料,只需提供提取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银行储蓄账户,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一、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什么材料

1、提取公积金需要带下列材料:

(1)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3)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4)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5)收入证明;

(6)担保合同;

(7)贷款合同及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等。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之一条件:

1、已经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而又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

2、已经退休或者离休的工作人员;

3、有能力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准备或者已经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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