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公积金能在长沙用吗

浏阳公积金能在长沙用吗

sclctv 2025-04-25 新闻中心 15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分析:1、湖南省内所有市州的公积金都可以在长沙贷款。

浏阳公积金能在长沙用吗

2、截至2016年底,长沙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合肥、贵阳以及江西宜春、新余等10个外省城市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上述10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就可在长沙购房时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长沙买第三套房的政策:1.如果家庭名下只有两套住房,或者一套已经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不论是否享受契税优惠),这种情况将导致无法购房。2.如果家庭为本市户口或者在市区购买住宅性质的住房,那么再次购房时就需要首付比例提高到50%,即可享受首套购房优惠。

限购/限售政策

1、本市户籍本市家庭

长沙户口包括长、浏、宁三县市。

①2017年9月23日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在限购区域无房,限购1套商品住房。

②本市户籍家庭限购2套。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的,待首套住房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①经长沙市认定为A、B、C、D类高层次人才,已获得人才评审认定书或长沙人才绿卡。

②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贷款条件。

③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不受缴存时间6个月限制。

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房产能在所购区域内办理抵押。

限购区域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

长沙这四类人群可优先配售限价房

定向限价商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时,提出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建设单位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或利用已取得的出让地按照限制销售价格、住房套型面积和销售对象等要求建设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取得定向限价商品住房准购单中的下列人员可优先配售:

①低保无房户。

②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

③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二级以上残疾、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重点优抚对象。

④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家庭。

公积金异地贷款

除了已与省内所有市州开展了异地贷款合作外,长沙还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昌、合肥、贵阳以及江西宜春、新余等10个外省城市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

在我国房屋是一类较为重要的财产,我国对这类财产进行相应的控制。相关在长沙购买房屋的购房者,需要符合我国的相关规定。对购买长沙符合条件的才可以进行正常的买卖。相关的购买者需要进行相应的查询才可以进行购买。

法律依据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住本市廉租房的;

(四)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的;

(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六)因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七)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有(一)、(二)项情形的,应当在管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取。

第二十九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管委会规定的年限;

(二)购房首付款不低于管委会规定的比例;

(三)信誉良好,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者有关手续;

(五)提供担保。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比例和最高贷款额度。

转载请注明来自中国隆昌新闻门户网,本文标题:《浏阳公积金能在长沙用吗》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15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