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参保单位如何申请缓缴社保?网上怎么办理?下面同小编来看看。
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左下角-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支付宝(便民生活-市民中心)、微信(生活服务-城市服务)等渠道缴费。
恢复时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成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业务在2022年6月8日9:00后恢复,成都以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业务在2022年6月14日24:00后恢复。
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缴纳社保费操作
第一:关注“四川税务”
第二:进入社保缴费模块
关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后,点击下方菜单“办税缴费”,选择“社保缴费”,在页面跳转后点击“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社保缴费模块。
第三:登录
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登录”按钮。
提示:登录页面要求输入的手机号码,仅用于接受本次登录验证码,可以不是缴费人本人手机号。
第四:选择缴费。
登录成功后回到社保缴费首页,再次点击缴费,进入到省份信息填写页面。
第五:确认身份
填写并确认省份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参保信息选择页面。
法律分析:微信搜索“四川税务”,并关注四川税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公众号界面最下方菜单栏中的“办税缴费”并在弹出的子菜单中点击“社保缴费”即可进入缴费入口;在弹出网页中,可选择里面的任一银行缴费,也可以点击电子税务局入口,通过税务局进行缴费;点击后进入税务界面,在此点击“缴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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