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公司的组织形式进行税务筹划。
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公司税务筹划方法方面具有不同的特征。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以通过合理使用公司的组织形式来执行税务计划。例如,在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之后,企业所得税根据国际惯例被视为纳税人的标准。原国内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标准不再适用,没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当汇总到统一组织。纳税。不同形式的组织使用单独的税收和简易税收,这将对总部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因此,公司可以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来利用新的政策要求并进行有效的税务规划。
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
税收政策因地区和行业而异。税收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投资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已经形成了以工业特许权为基础的新的税收优惠模式,辅以区域优惠待遇,并考虑到社会进步。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只保留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他区域优惠政策已经废除。工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因此,企业可以进行税收筹划,采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方式投资于不同的行业和地区。
三、使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来进行税收筹划。
收入是企业收入的体现,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公司销售方式的选择对公司资金的流入和公司收入的实现有不同的影响。不同的销售方法在税法中有不同的时间来确认收入。通过选择销售方式,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以及收入年度的合理归属,可以在业务活动中获得延期纳税的税收优惠。
四、使用成本扣除标准选项进行税务筹划该政策允许根据事实扣除的所有费用得到全额补偿,以便企业合理地减少利润。
因此,企业应根据税法允许,尽可能分配当期费用,从而减少应付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税款。是时候获得税收优惠了。但是,税洼地表示企业应注意使用这种公司税务筹划方法进行税收筹划:税法的比例不应超过限额,限度内的部分应充分说明;超额部分,税法不允许扣税,纳入利润税。因此,企业应注意控制各种费用的税收减免。
五、使用折旧方法进行税务筹划。
提取折旧是补偿企业固定资产的基本方法。对于提取的折旧,应根据收入和费用比率原则计入折旧费用期间产品的成本和费用。由于折旧可以抵税,因此使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并且应付的所得税不相同。因此,公司也可以使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
如今,企业税收筹划已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经营者的关注和关注。一方面,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有效减轻税负,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的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税收筹划也可以帮助企业合理规避税收风险,实现企业税收的零风险。此外,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公司税务筹划方法的运用需要事先科学安排企业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这也必然促进企业管理的改善。税收筹划常见形式如上所述,但是在实际筹划过程中,要根据公司的实际财务情况进行定制,当公司计划税收筹划时,他们必须记住,他们应该以合理的方式纳税,并依法纳税。
自国家调控政策相继出台后,房地产企业为加快销售,促进资金回笼,纷纷加大促销力度。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采用不同方式促销的同时,不要忽视其中的涉税问题。
一、代垫首付
针对二套房按揭贷款须首付50%以上的政策,某房地产开发企业推出了代业主垫付两成首付款的补贴办法。
比如,市民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属其第二套房,该市民按照政策规定至少首付5成,即50万元。可不少人拿不出如此多的首付款,于是房地产企业仅收取3成首付款即30万元,然后自行垫付20万元,帮助客户成功贷款购房。双方约定,对房地产企业垫付的钱,在1年后交房时由客户归还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企业财务人员认为,既然企业没有实际收到业主全部首付款,那么企业垫付的房款也不是实际的预收收入,到业主实际还款时再入账处理,每个纳税期间申报缴纳各项税金时不考虑企业自行垫付部分收入。即对首付款50万元,企业财务仅入账30万元,纳税申报营业额30万元,其余20万元待实际收取时再入账并进行纳税处理。
企业如此操作有无涉税问题呢?按照相关税收政策规定,销售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预征土地增值税等。其中,营业税相关法规规定,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房地产企业为尽快回笼资金,促使客户尽快办理房贷按揭,自行垫付的首付款需要与业主缴纳的首付款一起开具收款收据,财务处理上相当于企业取得了房贷按揭合同约定的全部首付款预售收入,应当全额计入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及其他税金。
另外,房地产企业代客户垫付首付款的前提是与客户签订《资金垫付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客户必须在房地产企业规定时限内(一般在交房前)将首付款全额补上,房地产企业再向客户正式交房。
此垫付协议也属于企业经营的一部分,财务处理上应当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将来实际收款时直接冲减其他应收款,与预售收入无关,不需要另作纳税处理。但是,房地产企业收取的垫付资金利息和客户不按期还款的违约金,按照营业税相关法规规定,将资金贷于他人使用同样要缴纳营业税。
二、购房返税
某市规定,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可以减按1%征收契税。某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住宅项目虽不符合要求,但同样打出了购房返税的口号:购买该企业开发的140平方米以上户型,只需缴纳1%的契税,额外契税由企业代客户支付。仍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为例,客户应缴契税4万元,办理房产证时客户仅支付1万元,另外3万元由房地产企业承担。该销售方式下,企业实际收入仅97万元,但申报营业税还应当按100万元计算缴纳。
三、打折促销
房产新政实施后,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运用较多的是打折促销方式。不过,企业对外宣传是打折销售,最终还是按净价签约。千般促销手段,均不如直接让利简便,客户得到实惠,企业也减少了税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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