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的房产过户怎么办理手续

赠与的房产过户怎么办理手续

sclctv 2025-04-11 新闻中心 49 次浏览 0个评论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赠与的房产过户怎么办理手续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①申请书;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与书及公证书;⑤遗赠证明及赠与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⑥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协议,赠与人将原房屋产权证交付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为产权已经交付,赠与成立。)一些人为了逃避城市私房买卖最高限价的规定,或为了偷逃房地产税费,或是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受人达成交易,以赠与为名,变相买卖私有房屋,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 得,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屋赠予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法律分析:一、按房屋产权赠与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父子关系证明》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带上述手续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契税:按房价3%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所得税:按房价1%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二、按房屋买卖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父母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子女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一同到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将该房屋产权过户到子女名下即可。

2、过户所需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三、按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1、所需材料: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2、过户所需费用:

(1)公证费:按房价2%缴纳,

(2)评估费:按房价0.5%缴纳

(3)印花税:按房屋评估价的0.05%缴纳

(4)土地增值税:按房价1%缴纳

(5)房屋产权登记费:10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三条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

(二)以年检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

(三)超出登记职责范围的其他行为。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房屋赠与需要的手续和证件如下:

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

2、房屋赠予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赠予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5、赠予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6、赠予财产为共同财产的,由共有人作为共同赠予人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

7、赠予财产的权利凭证。

房屋赠予办理的具体流程如下:

1、协商达成一致:赠予房屋的双方应当协商达成一致,明确赠予的房屋、赠与的财产性质、用途等相关事项,并签订赠与协议书;

2、缴纳税费:根据赠与房屋的市场价值和地区规定,缴纳相应的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3、办理过户手续: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赠与的过户手续,包括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赠与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并进行房屋过户登记;

4、缴纳相关费用:根据当地规定,缴纳房过户的相关费用,如过户登记费、产权证书费等;

5、领取产权证书:房屋过户登记完成后,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领取新的产权证书。

综上所述,在签订赠与协议书时,应明确相关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转载请注明来自中国隆昌新闻门户网,本文标题:《赠与的房产过户怎么办理手续》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49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