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sclctv 2025-04-13 新闻中心 49 次浏览 0个评论

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如下:

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1、首先确认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前者则不需要备案;

2、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凭借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社保中心填写异地就医备案审批表办理登记;

3、审批备案后,按照就近原则,在居住地定点1到3家医疗机构;

4、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时,异地就医人员应持参保统筹地区发放的社会保障卡在所选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

新农合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如下:

一、首先确认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前者则不需要备案。

二、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有以下两种备案方式:

(一)线下办理

先办理转诊手续,再选择异地转诊医疗机构,凭《转诊转院确定表》和社保卡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1.病人持有效证件(驻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转诊转院确定表、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到当地农合管理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由当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病人的就医备案申请,准备相关资料,并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省级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3.省级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本省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4.本省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原籍省级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5.原籍省级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原籍当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6.原籍当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当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7.当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原籍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8.原籍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病人所在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9.病人所在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原籍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病人可以在外地就医报销

二、线上办理备案

拨打12333热线电话进行线上办理,随着技术的发展,具有上网条件的参保人,也可以选择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和支付宝APP进行异地治疗的备案,各所在地区为了更方便参保人的备案办理,在各省的微信公众号也有相应的异地医保报销的备案,经过备案的参保人就可以直接在异地使用医保卡结算和报销了。

异地备案需要什么证明?

1、驻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

2、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

3、转诊转院确定表;

4、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

异地住院农村合作医疗备案的方法为:

1、首先确认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前者则不需要备案;

2、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在参保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领取《异地就医备案表》;

3、参保人持《备案表》,至联网医院就医;

4、如需住院,参保人持异地就医备案表和住院通知单至医院医保办窗口办理住院手续,按总费用的30%-40%交付住院押金;

5、出院审核结算。个人承担自负部分,其余应由统筹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记账;

6、出院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参保人持《异地就医医保费用明细单》出院,《备案表》留医院存档。

此外,异地安置人员需要住院的,应该通过电话等方式在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然后持本人社保卡(证)及身份证办理就医住院手续,其它就医流程与转诊人员就医流程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临时外出就医和异地长期就医区别

异地就医手续如何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单位证明

2,医疗保险卡正、反面复印件;

3,出院或诊断证明,异地安置人员感到就医待遇不平等;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6,医疗费用发票。

1.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所产生的问题表面上是就医结算不及时。三是长期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的医疗。包括退休后户口从工作地迁移到安置地的人员,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实质是安置地的医疗待遇往往要好于参保地、学习、探亲期间患急病时,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也包括托靠子女无户口迁移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和异地长期就医区别: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

申请异地就医条件:

1、离开参保地长期跨统筹地区异地居住,并根据户籍管理规定已取得居住地户籍的参保退休人员;

2、长期在参保地外异地工作和居住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参保人员;

3、因公出差、学习、探亲、休假等在外时间不超过3个月,突发疾病需要治疗的参保人员;

4、受统筹地区医疗技术条件限制,需要到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

异地就医要办理的手续:

1、异地安置:参保者长期在外地居住,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在居住地选择医院并在异地的医保局登记备案,发生医疗费用后,需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手续齐全,方可报销;

2、转诊转院:在本地治疗后因病情需要,需转外地就医的病人由本地定点医院开具转院审批表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出,待医疗结束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转院审批表,手续齐全,可报销;

3、急诊:参保者因出差探亲等原因外出,在外地疾病突然发作,发生医疗费后,携带发票、明细清单、出院证,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等手续,经审核确认属于急诊范畴的,方可报销。

综上所述,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是指到外省异地就医的人员是批在就医期间暂时在外省居住,就医后就回到原地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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