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医保怎么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后医保怎么办理?

sclctv 2025-04-14 新闻中心 102 次浏览 0个评论

解除劳动合同 后 医保 怎么办理? 如果您是本市人员就可以拿您的 身份证 到当地 社保 中心办理个人自交养老和医疗。如果您觉得医疗和养老费用太高缴纳不起,那您可以找个单位上班,由单位缴纳。如果您是属于4050岁年龄不好找工作可以到社区街道申请4050就业困难人员补贴,这样您每月缴纳的社保由政府给您承担一部分。或者您也可以到村居委会办理城乡医社保。 非本市户籍人员无法个人自己缴纳,只能回户籍地缴纳,不过也有部分地区开放非本市户籍个人缴纳,如 长沙 ,长沙市人社局宣布,从2016年5月1日起,凡年满16周岁、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 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本人自愿,不受户籍地域和性质的限制,均可在长沙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就意味着在长沙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将全面取消。 解除劳动合同后 医疗保险 的处理: 1、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 后(或领取 失业保险金 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并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2、失业人员参保后,须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停止缴费即停止支付待遇。续缴时必须补缴其欠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的医疗待遇不予支付。 3、失业人员补缴期医疗保险费时(含首次参保未领IC卡人员),从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欠费期间的医疗待遇不予支付。 4、参保的失业人员死亡,即终止医疗保险关系,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如有结余则并入统筹基金,不予返还个人。 综合上面所说的,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和社保是可以进行停交的,如果想要续缴是可以提出来自己进行缴纳的,所以,一般缴纳这些都是要根据个人的意愿来进行处理,但也可以找到找下个工作,转到现在的单位,所以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处理。

解除劳动合同后医保怎么办理?

离职后医保的处理如下:

1、凭单位开具的退工证明、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去户籍所在地的职介所/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缴纳手续。

2、个人缴纳社保费用必须自己全部承担,如果是短期失业,可以暂时不办,等找到新单位后通过单位继续缴纳。

辞职具体流程: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2、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3、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4、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5、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6、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__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辞职后档案处理:

1、直接转移到新单位;

2、如果单位是直接为我们保管档案的,找到新单位就把档案转到新单位即可。如果单位将档案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的,需要人才市场去把档案由委托报关转为个人;街道,人才市场等存档部门;

3、从单位辞职后如果没有及时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相关部门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相对而言安全性更高,避免档案丢失。

综上所述,离职后医保要如何处理,凭单位开具的退工证明、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去户籍所在地的职介所/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缴纳手续,个人缴纳社保费用必须自己全部承担,如果是短期失业,可以暂时不办,等找到新单位后通过单位继续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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