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第一步,去当地 社保 中心打印社保缴费明细,盖章后即可。这费不了多长时间。可以直接去自助服务机,自己打印社保明细,然后去服务台自己盖章就好了。 第二步,问清自己在异地公司的 公积金 账号。这个,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查询。比如,你以前在 南京 ,那就微信关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用预留的手机号码来登陆获自己的账号。如果没有预留手机号码,那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用 身份证 号码让他帮你查询。 第三步,去现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窗口就可以直接办理了。最多十分钟就办好了。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 清算 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 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分析:1、申请转出,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转出业务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反馈转入地中心(注:转出或转入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未开通平台的,仍按原流程办理。)。
2、核准,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登录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核对职工身份信息及公积金账户信息。审核通过的,办理转出业务。
3、转入异地,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汇款单中的姓名和证件号信息在中心系统进行处理,登记该职工的转入本金、利息等信息,按相关内容录入系统.划转资金入账结算中心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与转入资金进行核对,由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中心,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可在次日下午通过中心公积金业务系统查询职工转移本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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