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交易流程:
1、买方咨询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签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办理过户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
房地相关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银行贷款
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打余款完成交易
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扩展资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8、其他资料: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4)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百度百科-二手房买卖流程
第一步,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审定房屋产权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要注意产权证上的业主姓名与售房者是否相符,有无抵押或共有人等。
第二步,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可以到各区县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咨询服务台领取格式化合同文本,在合同中约定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交付时间,并立约下定金。如果需要按揭的,买卖双方需要到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按揭业务。
第三步,买卖双方需要携带申报资料共同来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填写申请表,在财税窗口进行价格核定之后,交易双方需要把所有申报资料交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相关办事窗口,申请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到场的,需要出具有效的书面委托书,实施实名登记制前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卖方夫妻双方到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转让的房产已经设立抵押的,还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受让人已经知晓的书面证明文件。
最后凭完税契证和受理单,申请人便可到土地房屋权属中心领取房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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