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缴费档次表2023

成都公积金缴费档次表2023

sclctv 2025-04-21 热点资讯 22 次浏览 0个评论

一、成都市公积金缴纳最低标准

成都公积金缴费档次表2023

成都市公积金最低标准即是缴存基数下限,是1650元/月,具体规定如下:

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二、成都公积金查询密码是什么

成都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四位+00。

例如,身份证号为:11010819000509123X,那密码就是912300。如果忘记可以找12329公积金热线查询。

三、成都公积金缴存比例

成都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有住房公积金差异化比例缴存需求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上面的内容就是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成都市公积金最低标准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

成都公积金最低标准是多少有知道的吗

上限标准调整为27790元,这一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下限标准最低为197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全国统一,在5%-12%之间。通常职工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上限标准按照当地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下限以当地政府公布执行的月最低工资为标准。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一、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相关费用,但不必然。也就是说单位为员工缴纳相关费用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但劳动者是否愿意为了其他原因放弃可以由双方协商。就拿社保来说,如果你是单位的员工,你可以向单位说明您放弃缴纳社保,但可以要求单位把缴纳社保的费用给你。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保机构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对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成都2019年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标准如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该在5%—12%范围内,

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

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所以,公司法人是必须交社保的。

公积金缴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2019年成都公积金标准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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