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即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sclctv 2025-04-25 热点资讯 62 次浏览 0个评论

注意了!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调整!2021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3180元!

即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6月2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进行调整,2021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3180元,缴存比例在5%-12%范围内,本次调整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据了解,青岛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958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958元,合计为5916元。即本次缴存上限上调了444元/月。

附通告原文: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202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6502.75元。

2021年度各(区)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分别按照本市上一年度月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为19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730元。

0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0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3180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区分别为96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87元。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分别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04、其他事项

(一)2021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各单位应在规定期间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工作,自本单位缴交2021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时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二)各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后,应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6月23日上调公积金缴存基数,最大获利者无疑是广大的上班族。公积金缴存基数越大,买房时提取的就越多。但很多人对公积金贷款不是很了解,今天业内就给大家总结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目前青岛市仍然执行的是2020年4月8日印发的《青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0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8日。

1、住房认定套数标准:认房又认贷

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相关要求,申请青岛市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所购买的住房须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经两次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中,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住房套数为职工家庭在我市房产部门信息系统中记载的自住住房套数。

2、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借款申请人已婚,其配偶公积金缴存符合申贷缴存标准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3、贷款首付比例及利率

①首付款比例政策,购买首套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30%的现行规定,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②贷款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取消原二次公积金贷款的1.1倍利率规定。

4、最高贷款额度

①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②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6万元。

同时,缴存余额倍数按经济适用房20倍、其他类型住房15倍的标准执行。

5、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以年的整数倍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再交易住房贷款期限与房龄之和最长不得超过30年;贷款期限不得高于所购住房的剩余土地使用年限。

来源:青岛住房公积金

经济适用房

市南区:

区住房保障机构 宁夏路286号1515 88729215

八大峡街道办事处 观音峡路23号 82662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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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湖北路2号 82873018

江苏路社区公共服务委员会 伏龙路9号 82791057

八大关街道办事处 荣成路7号 83886220

湛山街道办事处 延安三路127号 68888086

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 徐州路59号 85805602

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巢湖路2号 85763615

珠海路街道办事处 珠海一路4号 85885821

金门路街道办事处 仙游路3号 85872704

市北区:

区住房保障机构 平定路15号 83838622

敦化路街道办事处 金坛一路26号 85013199

台东街道办事处 埕口15号 83908619

辽源路街道办事处 辽源路279号 85621060

浮山新区街道办事处 同安二路6号乙 88757783

镇江路街道办事处 北仲路33号 83080160

同安路街道办事处 同兴路567号 88781501

辽宁路街道办事处 铁山路21号 83805001

大港街道办事处 曹县路1号 83833470

洪山坡街道办事处 宁安路58号 80625809

合肥路街道办事处 合肥路280号 80623372

延安路街道办事处 兴安路9号 82755207

登州路街道办事处 通山路11号 8271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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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路街道办事处 宝应路18号 83642776

小港街道办事处 新疆路12号 82822897

即墨路街道办事处 招远路7号 82829235

四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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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路街道办事处 嘉兴路32号 83711625

海伦路街道办事处 海伦路68号 8565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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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路街道办事处 兴隆路49号甲 8372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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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路办事处 隆昌路8号 66081772

永清路办事处 升平东路16号 84618929

永安路办事处 兴华路30号 84610251

兴华路办事处 兴华路30号 84632212

兴城路办事处 兴城路9号 84686726

湘潭路办事处 十梅庵路18号 84836165

楼山办事处 楼山路13号 84816711

李沧区房产管理二处 君峰路30号 87601069

李村办事处 果园路11号 87895054

虎山路办事处 金水路1833号 87066172

九水路办事处 九水东路188号 87603728

浮山路办事处 万年泉路33号 8762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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