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的区别:1、大产权房有五证,受法律保护,有完整产权。小产权,没有五证,不受法律保护,只有部分产权。通俗了说,就是大产权有房产证,小产权没有房产证;2、大产权拆迁有补偿,小产权没有。也就是说,如果政府要拆迁房子,小产权业主基本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3、小产权房屋质量没人监督,存在安全隐患,而且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4、小产权由于没有正规的产权证,不能作为抵押或上市专卖。而且小产权房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所以不可以办理抵押等他项权利,也就是说,买小产权房不能贷款,只能一次性付全款。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衍生问题:
小产权房政策是什么?
小产权房政策是凡是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对违法建设立即叫停;对尚未销售的和2007年12月30日以后新建、续建的房屋予以拆除;对已划分地块对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责令退还土地;依法依规追究开发商、村干部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房的区别:
1、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
2、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
3、买房后如想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在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