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社保局关系股电话

惠州市社保局关系股电话

sclctv 2025-04-11 热点资讯 114 次浏览 0个评论

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惠州市社保局关系股电话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9号三、四楼。

当然各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建议你打12333进行咨询;

办理办法

具体包括了4个事项,而且还需要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具体如下:

(一)、申办参保(增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未满18周岁的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

②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人员:《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③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户口薄》(户口薄内所有成员资料均需复印);《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

④低保对象:《户口薄》、《身份证》、《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①居住在惠城区的桥西、桥东、江南、江北、龙丰和河南岸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惠城区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②居住在县城和惠阳区的淡水街道办事处、大亚湾区的澳头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办理;③居住在其他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城镇居民到所在劳动保障管理所或社保局办理。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业务受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当月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社保年度,一次性缴足一个社保年度内的医疗保险费,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应一次性缴纳下一社保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申办停保(减员)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要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就业:凭用人单位证明及签订劳动合同书。

②出境: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身份证》。

③死亡:凭《死亡证书》或当地派出所的有效证明及《身份证》。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增(减)申请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减员校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申办人如发现有错漏的,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当月25日前申报的业务,次月起生效,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三)、申办信息变更须知

1、提供资料(以下资料需附原件及其A4纸复印件):

①户主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户口薄》、《身份证》。

②参保人员姓名或身份证更改:凭《身份证》。

③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更改:凭《户口薄》或申请书等相关资料。

④缴费标准变更:18周岁以上的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就读学校出具证明。

2、办理流程:

经办部门: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填写表格:《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一式二份。

业务办理完毕,经办人员打印《惠州市城镇居民参保信息更正核对表》当场交给申办人,如有错漏,请在五个工作日内到经办部门纠正,逾期不办的视作无误处理。

(四)、申办参保信息打印、咨询、查询须知

1、打印:凭户主《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每年的7月份打印上一年度的参保资料。

2、咨询、查询:凭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局关系股或劳动保障所办理。

(五)、注意事项

申办人提供资料齐全的,予以即时办理;对资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并告知申办人应补足何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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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惠州缴纳过失业保险非自愿失业者可以在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凭用人单位开具的失业证明到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办理。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领取条件

根据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材料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书;

2、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张;

3、一寸免冠近照1张;

4、身份证复印件1张;

5、干部、全民固定工、集体工或曾经在部队服役的合同制工人需提供档案原件及复印件或市人社局、组织部的查档证明原件;

6、 填写一张;

7、本人惠州市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注:所有复印件都为A4纸规格。

领取流程

流程:申办人在终止劳动关系60日内先到地税部门办理社会保险停保业务,然后向社保机构递交上述申办资料,填写完毕后需加盖公章并提交申请。

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 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计算标准

惠州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金额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因惠州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因此失业保险金金额为每月1080元,即1350元X80%。

一次性申领

条件: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一次性领取完失业金,若果满足能满足特殊条件,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间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流程:可以带上营业执照等有效的证明文件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除此之外,农村户口也是可以去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最高金额

失业金的标准按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80%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高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

办理地址

1、惠州市社保局业务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室

办理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3楼服务大厅18-20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养老失业待遇核发股窗口

办理地点: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2楼B厅9-11号窗口

办公电话: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点--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3、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东分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股窗口

办理地点:惠州市惠东县平山街道办新平大道337号惠东社保分局一楼养老失业待遇核发股窗口

办公电话:075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自然人厅综合服务窗口

办理地点:惠州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科技路1号大亚湾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自然人厅综合服务窗口

办公电话:075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5、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门分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股

办理地点:龙门县新城开发区195号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门分局二楼3、4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6、惠城社保分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股

办理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19号广发银行三楼10-11号窗口

办公电话:075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7、惠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惠阳分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股12-15号窗口

办理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福利路5号

办公电话:075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相关问答

外来人员失业金在惠州能领多久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金一生能领几次

失业金一生能领几次没有限制,满足条件就能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

自己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吗

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

属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

终止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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