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三个条件:1、家庭所有成员都必须是合肥市区户口;2、收入要符合合肥市公布的当年低收入家庭标准;3、住房面积要达到当年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2005年合肥市住房困难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申请流程:
第一步、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市经济房中心领取《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第二步、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手续完备的《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申购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籍簿、有住房家庭的房地产权证明或承租公有住房的租赁证明、结婚证(离婚
证),其它相关证明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市经济房中心提出申请。第三步、市经济房中心对申购人所携带材料初步审验齐全后给申购人出具《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受理单》。
第四步、市经济房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购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收入及其它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第五步、
市经济房中心适时将申购人及家庭情况在房地产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10天)。并对公示中有异议的申购人进行核查。第六步、市经济房中心向公示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购人核发《合肥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并通过16845566信息查询台及其它形式公布准购证发放情况。第七步、申购人持准购证到销售单位办理购房手续。(当符合条件的申购人数多于房源数时,以公开摇号等方式确定购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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