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备案;
2、失业前用人单位以为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3、失业前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1失业人员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被单位考出、除名、辞退等;
3用人单位一非法手段强迫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4失业人员失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4、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二、苏州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为782元;
2、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不满1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09元;
3、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不满1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36元;
4、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满15年不满20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为863元;
5、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20年以上,领取失业保险金为981元。
三、苏州失业保险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不满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为3个月;
2、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满2年不满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为6个月;
3、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满3年不满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为9个月;
4、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满4年不满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为12个月;
5、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为13个月;
6、失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满5年以上,每满一年可增发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四、苏州失业保险领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薄;
3、半寸照片一张;
4、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证明材料;
5、储蓄银行卡。
五、苏州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告知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相关权利;
2、用人单位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材料提交给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3、失业人员在失业60日内到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申请失业保险金;
4、失业保险管理中心7日内审核失业人员失业金期限;
5、失业保险金期限确认无误后,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还可以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苏州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包括:
1、劳动者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累计缴费满一年是为了确保申请者已经履行了缴费义务,这是领取失业金的基本要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意味着失业是由于非个人意愿的原因造成的,例如公司裁员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是政府为了掌握失业情况,同时也确保失业者在积极寻找工作。
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失业金:
1、前往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工作证明等。
3、等待审核,一旦审核通过,即可开始领取失业金。
综上所述:失业金领取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根据政策和个人情况而定。同时,领取失业金期间,应当积极寻找工作,否则可能会影响后续的就业和社保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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