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公积金,如果给职工造成损失的,按其约定或者按实际损失来赔偿。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补齐缴纳,若公司还是不履行缴纳义务的,则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举报处理。
一、一般规定
1.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2.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是违反国务院条例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新录用的职工在参加工作第二月就应当缴纳住房公积金。不管是正式的还是合同的,您的正当权益应当维护。您可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可向工会组织提出意见。
3.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单位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见,如果单位抱有从众心理或者侥幸心理,不遵纪守法,将付出沉重代价,但是住房公积金不在劳动仲裁范围。
二、其他规定
1.住房公积金是从员工工资里扣一部分,单位为员工缴存一部分。
2.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公积金缴纳基数是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每月缴纳比例为5%-12%。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缴纳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也不得高于12%。
3.个人缴纳多少,企业同时就给缴纳多少。比如本人一个月缴纳200元,那么企业也相应缴纳200元,则公积金账户每月就有400元。
4.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5.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6.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违反本条例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住房公积金补缴是指单位缴纳缓缴、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及职工漏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体补缴当前住房公积金年度前几个月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管理部按汇缴业务程序办理;集体补缴以前住房公积金年度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的公积金等情况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情况一:
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只需要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所需资料:
1.填妥一式二联的《XX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XX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转账支票或现金。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汇单位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进行补缴审核;
2.开户银行公积金专柜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资料;
3.补缴完成
情况二:
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则要先去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然后再跑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所需资料:
1.填妥一式二联的《XX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
2.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三联的《XX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3.劳动合同或劳动手册或经劳动主管部门和法院确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XX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等工资基数证明复印件;
5.转账支票或现金。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单位开户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进行补缴审核。
2.区县管理部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部分资料。
3.经办人员带好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返还的资料赴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办理补缴手续
4.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承办人员经审核,单位补缴成功。
注:去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前请再次确认补缴人数和金额,特别是支票的填写是否完整正确、表格所需加盖单位公章地方是否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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