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报销 生育保险 需要材料及需要什么流程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所需材料 根据《成都市 生育 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需要出示以下材料 (一)女职工享受 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 劳动合同 书、 身份证 、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 出生证 或其它 医学证明 、 婚姻证明 。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 户籍 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相关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申领 计划生育 手术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四)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3.申报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除需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 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的 委托书 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五)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 二、报销流程 1.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持报销所需材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 3.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 4.单位经办人员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 5.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资金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报销生育保险需要材料及需要什么流程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成都生育险要交满12个月以上才可以报销。
还需要满足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等条件。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成都生育险报销条件,具体如下: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
3、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在满足这些条件下,人们可以参照具体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来准备报销材料,从而完成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成都生育险报销范围: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
2、分娩医疗费用;
3、生育并发症;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5、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6、生育津贴;
7、妇科专项检查。
成都生育险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
成都生育津贴申领方法: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规定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补足。
综上所述,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