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各用人单位应在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定点医疗机构对其职工生育医疗费清算申请后进行生育津贴待遇申请。
2.各用人单位应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生育津贴待遇申请,凭打印且加盖公章的《成都市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附件1)、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拨付。对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了刷卡联网结算,因特殊原因未实现生育津贴待遇网上经办的,应凭打印且加盖公章的《成都市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附件2)、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待遇拨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如何申领
生育津贴由 用人单位 在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的“单位网厅”申领
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网上申领生育津贴:
一是女职工在2021年12月1日后生育;
二是已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了生育医疗费和产前检查费。
申领流程
1.申领路径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单位网厅→网上经办→生育津贴核定。
2.结果打印路径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报表打印→生育津贴核定单打印。
注:用人单位网上申领成功的,生育津贴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20个工作日内直接划拨至单位银行账户。用人单位应事先核实单位银行账户正确,以免出现银行退票。
常见问答:生育津贴的作用和支付对象是什么?
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等待遇,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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