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神操作”案例
“神操作”层出不穷,随着房价涨的越来越高,大家在购房省钱方面的路子也越来越多。
几乎政府出一个新的政策就会有一个新的“神操作”出现,甚至好几个。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像视频中的“神操作”,虽然并没有违反我国的各项法律,但是实际操作有风险,小编建议大家不要模仿。看完这个视频,小编特地向房管处的工作人员询问了关于二手房买卖,及父母与子女之间住宅继承的相关信息,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02、正常买卖二手房需要交哪些税
特别说明:
绍兴市内跨区短期内不联网!
计算套数:只认本区内有证房屋数量+跨区(包含全国)有贷款房屋数量。
举个例子:
越城区有4套房子,其中只有1套有贷款,柯桥区无房。
想去柯桥区买1套新房,贷款按第2套计算,税费按照第2套计算。
03、家庭继承过户方式
家庭继承过户方式:
方式一:赠送 共3.1%
方式二:买卖形式(见上述二手房住宅交易税费表格)
一般哪个便宜选哪个,大部分都建议以买卖形式过户!
两者区别:
赠送可以指明单独给谁(单独所有)类似婚前财产;
而买卖形式,属于子女的夫妻婚后财产。
举个例子:
假如父亲有一套价值100万的88方的房子,并且住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下,想继承给儿子。
按照方式一,则过户需要3.1万的费用。
按照方案二,则一共会产生如下费用:
买进方:契税1-3万(根据子女拥有房产数量)
卖出方: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免征。共计0万元(满五唯一)。
04、绍兴的购房政策大梳理
A、贷款政策:
1、跨区不限购,认贷不认房;
2、名下无贷款记录或贷款已结清,首付3成,利率上浮10%;
3、名下有一套贷款未结清,首付4成(根据银行不同,政策不同,具体咨询银行),利率上浮15-20%;
4、名下有2套贷款未结清,需一次性付款;
B、公积金政策:
申请条件
1、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夫妻双方都在其他地市级就业,本人或配偶必须有一方为绍兴户籍;
3、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配偶未申请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
公积金贷款额度:
1、可贷基准额度=(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倍数(越城区10倍),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2、购买商品房,可贷额度不高于房屋成交价的80%;
3、实行保底贷款政策,全市保底贷款额度设定不低于15万元;
4、不高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
C、限售政策:
2017年10月13日后,在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袍江开发区、滨海新城)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2年后方可转让,(2017年10月13日前购买的,以交易合同网签时间为准)。
举例:2020年购入预计2023年1月交付的房屋,2023年5月左右可拿到证,开始算年限。2025年5月才可以出售!(分产证时间根据楼盘自行调控)。
D、落户政策:
1、父母与子女相互投靠;
2、夫妻投靠;
3、祖孙隔代相互投靠;
4、离退休人员及知青回籍落户;
5、购商品房落户;
6、投资、经商、纳税落户;
7、务工落户;
8、大专以上毕业生落户;
9、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
10、调动人员落户;
E、网签流程及政策:
此项由开发商完成,购房者只需配合。
声明:以上为个人梳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为准!-----此文发布于2020年8月10日
2023买房退税政策如下:
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三、享受本公告规定优惠政策的纳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2、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四、符合退税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退税。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本地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信息(含撤销备案信息)实时共享至当地税务部门;暂未实现信息实时共享的地区,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税务部门及时获取审核退税所需的房屋交易合同备案信息。
纳税人退税金额的计算
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其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照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中,原住房转让金额和新购住房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对于出售多人共同持有住房或新购住房为多人共同持有的,应按照纳税人所占产权份额确定该纳税人现住房转让金额或新购住房金额。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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