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的情况下,退休后的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
一、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公积金是我国为了保障职工住房权益而设立的一项制度,职工在缴纳公积金的同时,也享有在特定条件下提取公积金的权利。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支付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等。
二、退休后的公积金提取
对于退休的职工来说,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提取公积金。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退休证、身份证等,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公积金的资格。具体的提取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地区和单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退休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前,先向所在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
三、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
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提取公积金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积金管理规定;其次,提取公积金应保证自己的住房权益,不应滥用或恶意提取;最后,提取公积金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公积金账户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
有房贷的退休职工在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积金管理规定。提取公积金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公积金账户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可以领取,办理了退休,有退休证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提交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个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按规定粘贴至申请表指定位置);
3、离休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文件复印件。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有第2、3、4项规定情形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退休后立即就可以领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一般退休之后,带着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公积金卡去等手续去当地的公积金中心就可以办理公积金的领取。退休后住房公积金可以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离、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提取业务前,应由单位经办人到单位公积金缴存网点为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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