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惠民工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8场),解读我市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新政策,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孙 颖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 勇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纪志强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主持人
黄广灿 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与对外传播科科长
医疗保障是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群众期盼、社会关注,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工作,将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水平作为2022年为民办实事之一。8月份,市政府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济政字〔2022〕35号),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为民办实事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济医保发〔2022〕17号),这两个文件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费负担,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提高医疗保障待遇的必要性
济宁市2001年启动实施了职工医疗保险,2014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合并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医保待遇水平,推进药品材料集中招采,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实现全国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有效解决了群众“跑腿垫资”问题。2021年9月1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意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体系的通知》(济政字〔2021〕46号),2022年4月27日,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济发〔2022〕5号),要求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健全公平适度的医疗保障待遇机制,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职工和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水平,重点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能力,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但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对医疗的需求越来越高,稳步提高医保待遇,可以有效减轻广大参保人员的个人负担,增强他们的获得感。
提高医疗保障待遇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个人负担,在广泛调研和基金测算的基础上,从以下四个方面提高了医保待遇标准。
(一)提高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125万元提高到14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由35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二)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由原来的80%、70%、55%分别提高到85%、75%、60%。
(三)降低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00元、500元、1000元分别降为100元、400元、800元。
(四)降低居民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省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降低10%,与职工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一致。
医保基金投入情况
政策调整后,预计医保基金每年增加支出6亿多元,将有效降低参保人员看病就医的个人负担。其中,参保职工降低个人负担约1亿多元、参保居民降低个人负担5亿多元。
下步工作计划
加快制度建设,构建可持续的医疗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医保体系。全面执行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医保待遇保障、医药服务、基金监管、经办服务四大体系,在参保缴费、待遇服务、基金监管上实现突破。二是加快制度建设,结合济宁市基金运行情况,进一步分析研判,完善医疗保障待遇体系。三是构建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统一医保缴费基本费率,做实参保缴费基数,加强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打紧医保基金支出的盘子,用好医保基金的每一分钱,切实保障群众的医保待遇。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健全医保监督管理执法机制,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健全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机制。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医保医师药师、参保人员等主体的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行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收付、药品耗材购销存、医疗服务行为、处方流转、医保基金结算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审核全链条监管,确保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平稳运行。
强化惠民便民,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加强医保经办标准化服务窗口建设,统一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跨市通办”。全面实现普通门诊统筹全国联网结算;门诊慢性病省内全部联网结算,其中恶性肿瘤、透析治疗、器官移植、高血压、糖尿病五种门诊慢性病全国联网结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码)通行”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电子医保凭证看病、就医、支付全流程应用。持续加快互联网医保建设,推动医保、医疗、医药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切实提高群众就医购药便捷感和满意度。
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是惠民利民的实事好事,突出体现了保障民生这一主题,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集中进行政策宣导,多渠道发挥报刊、互联网、各类媒体等优势,精心策划、创新形式,全方位、系统性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做群众看得清楚、听得明白的宣传,提高宣传质量,让更多的群众早知晓、享保障、得实惠。
济宁市参保人员到外地就医有哪些便民措施?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放管服要求,市医保部门在异地就医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便民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面取消转诊转院手续。自2022年1月1日起,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全面取消转诊,实行承诺备案制,推行“免材料、免审核、即开通、即享受”的自助备案服务。参保人员通过“济宁医保”小程序,随时随地办理,即时生效。并且省内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办理备案,直接联网结算。
二是异地住院直接联网结算。作为参保地,济宁市参保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具备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院就医,都可实现直接联网结算;作为就医地济宁市329家具备住院功能的定点医院已全部开通省内跨市及跨省住院联网结算业务,全国各地参保人员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等有效凭证来济宁市就医直接联网结算。
三是慢性病异地跨省结算。在门诊慢性病跨省联网结算方面,济宁市已实现了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的双向开通,目前已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透析和器官移植5种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跨省联网结算。截止目前全市已开通22家门诊慢性病跨省联网定点医院,覆盖所有县市区。
四是普通门诊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定点医院均已开通省内跨市及跨省普通门诊联网结算,共计340家。外地参保人员到济宁市门诊就医可实现联网结算;济宁市参保人员到市外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就医也可直接联网结算,待遇标准与本地就医一致。
经常看到医保部门及药店在宣传医保电子凭证,能介绍下医保电子凭证的作用吗?
纪志强
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
医保电子凭证是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签发,是通过实名/人脸认证技术,形成电子标识,具备安全可靠、认证唯一等重要特点,还可以避免出现医保卡丢失的情况。
一、医保电子凭证功能
医保电子凭证功能丰富,作用非常大,不拿实体卡就可以进行药店购药、就医结算、医保业务办理等医保服务。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可向药店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就可以直接结算,不用担心忘记带实体卡。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向医院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可办理挂号就诊、支付医药费、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大大缩短看病结算等候时间。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窗口或自助机出示医保电子凭证,进行身份验证,即可实现预约挂号、诊疗检查、诊间结算、医保结算、自助机结算、药房取药、报告查询等全流程就医服务。
在医保业务办理时,凭医保电子凭证,可作为身份认证,查询个人医保账户信息、医保缴费记录、消费明细等服务。
二、医保电子凭证申请途径
目前,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非常方便快捷,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中的济宁医保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都可以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还可以跟家人绑定医保亲情账户“个账家庭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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