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品质量承诺书9篇
现如今,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相信写承诺书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产品质量承诺书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1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向公司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和完善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原材料、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人员、储运、出厂检验、包装、进货验收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保证产品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对生产关键工序进行严格控制。
三、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百事公司相应的标准。保证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产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四、保证产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产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产品无污染。
五、保证产品标识标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冒用QS标志(仅指国家规定的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六、保证当出厂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对生产不合格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年X月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2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辖区内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认证、监督、管理工作。为促进安徽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促进进出口工作又好又快开展,使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更加顺利的开展工作,企业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义务,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执行产品检验检疫规定,自觉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监控和可追溯体系,保证进出口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全面实施“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保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进口产品符合进出口国(地区)的有关标准或合同要求,建立健全预警通报、质量追溯、应急处理、责任追究、产品召回等制度,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承诺公司进口产品所的原材料、材料等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强制性要求。建立原材料进厂检验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建立供货商台帐和评价记录。
五、对我企业生产的进口产品质量负总责,保证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从事生产。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自检自控体系,确保本企业进口产品不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 六、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原材料均向已备案的供货商采购。采购的每批原材料,提供合格检测报告,合格的方允许使用。更换原材料等高风险原料供货商时,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有新产品出口或产品结构改变、及其供应商发生变更、关键工序和设备改变时,及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七、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要求以及进出口国(或地区)的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的过程监控和出厂检验,每年定期将产品报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安全卫生项目检测。
八、做好进口产品生产加工质量管理,增强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进口报检货物与生产实际相符,保证经厂检符合输入国要求的合格产品
报检进口,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保证及时报告检验检疫机构,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排查隐患,尽快消除不良影响,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九、对本企业生产的进口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并停止相关产品进口,主动退回产品并向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十、定期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报告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自觉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报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存在风险隐患、质量安全问题处理情况,自觉召回不合格产品。 十一、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对我司进口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保证进口产品为本公司生产的产品,产品的品名、品牌、数重量、生产批次、产地和进口国(地区)等信息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的一致,实际出口的产品与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一致,做到专厂专号专用。
十二、遵纪守法,建立质量诚信体系,为客户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践行企业责任,诚信至上,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进口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十三、强化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履行社会责任。 十四、发现生产能力、质控体系不能确保生产合格产品或企业处于整改期间,立即暂停报检进口。
十五、我司生产进口的产品一旦被安徽检验检疫局或出口国(或地区)发现安全项目不合格等安全质量问题,我司愿意按照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和检验检疫有关规定,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处理。
十六、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严重质量安全事故的,愿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 业(盖章):
年 月 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3为切实保证我公司持续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公司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质量技监督法律法规。
2、持续保持发证时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手段。
3、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要求。
4、严格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检验原始记录完整齐全。
5、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标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识。
6、在经营活动中不故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7、不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变造生产许可证证书、标志和编号。
8、不违反产业政策,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建设国家严禁重复投资建设项目。
9、保证生产的产品单元和规格型号不起出取证时产品范围。
10、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及时向省质监局报告并及时提出换证申请。
11、按规定及明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年度自查报告内容真实可靠。
12、积极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质量抽查,日常巡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整及提出的整改建议。
承诺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4为加强对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防范鱼苗及水产品药物残留的发生,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业部《水产品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水产品(苗种)生产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由(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甲方)和生产单位和个人(乙方)签订后执行。
一、甲方负责做好全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生产单位或生产者规范使用渔药及鱼用生物制品。
二、乙方为本单位及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依照《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鱼类疾病的防控工作。
三、乙方必须依照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兽药管理条例》和《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xx)等有关规定,规范水产养殖生产与渔药使用,疫病防治应对症用药,并严格按照渔药的用法与用量、休药期、免疫规程等规定进行使用。
禁止使用假、劣渔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原料药、人用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
四、乙方要严格遵守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水产养殖用药记录》,记载病害发生情况,主要症状,用药名称、时间、用量等内容。《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五、乙方使用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CNY5072-20xx)有关规定,鼓励使用配合饲料。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防止残饵污染水质。
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
六、乙方应当依照农业部颁布的《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的规定,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运、加工和食用病死或死因不明鱼类,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鱼类尸体应采取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措施。不得乱丢乱抛。
七、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渔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严格执行渔药用的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物质,严禁使用未经国家审定公布允许使用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禁销售尚处于休药期的水产品,确保所生产的鱼苗及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备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执行。
(农)水产品质量
生产单位(章)
甲方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5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从设计、生产、检测到产品包装,运输及售后服务各环节,产品质量严格按照国标、行标和企标要求进行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决不出厂。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来公司监督、指导工作,严把质量关。
原料采购为确保原材料质量,我公司均在严格评审的合格供方采购。进厂原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入库,确保入库合格率达到100%。各主要材料优先采购国家重点和定点企业优质产品,实行层层把关检测审核制度。
2. 生产为确保产品质量,对生产各环节严格进行控制,工装过程中实行质量跟踪卡制度,当产品质量出现质量问题时可追溯班组和个人,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使进入下一道产品合格率达100%。目前,我公司已引进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为确保生产优质的'产品打下了坚实基础。
3. 检验公司对产品的检验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未经检验的产品不投入使用和出厂。由质检部的技术人员,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工序及成品严格按照产品的技术条款,设计图纸和有关标准及质量规格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记录。
4. 不合格品的控制不合格品的控制我公司实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以防止不合格。采取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消除实际和潜在的不合格因素,防止类似质量问题发生。
5. 包装与运输对产品成型过程中影响质量的搬运、包装和交付各环节进行控制,以防产品损坏,在产品最终验收合格后根据所签合同的运输方式及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和防护,确保完好无损地将产品运输到目的地。
6.本公司保证提供全新且符合相关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技术协议的规定。本产品保质期二年。
XX公司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6为了让消费者选购到价格实惠、质量可靠、服务有保障的品牌产品,并确保此次活动的真实、诚信,我们各商家郑重承诺如下:
1、信誉承诺: 遵守“诚信、优质、优价”的经营原则。在本次活动中,树立良好的商业形象,无条件接受消费者及媒体的监督;
2、价格承诺:本次活动现场交易、下订的产品价格将不高于店面正常折扣价,保证提供本店同类产品的最低折扣价;
3、 质量承诺:本次活动现场交易、下订的产品质量符合《三包法》及《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参与活动的业主享受到正价产品同等的质量保证;
4、服务承诺:本次活动现场交易、下订的产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者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参与活动的业主将享有更优质的服务。
承诺人:xxx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7我公司现就 号报价中所供设备,做出如下书面承诺:
(一)产品质量:
1、我公司保证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经使用的原装合格产品,进口设备是通过正规渠道引进的。保证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交货时提供说明书。
2、我公司承诺对所供设备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执行,并按不低于原厂商质保条例及相关供货标准进行供货,杜绝假冒伪劣产品。
(二)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期划分:
a、免费保修期:
报价中所售产品:
免费质保期为 年;
免费质保期为 年;
b、质量维护期:质保期外(能/否)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c、超出保修期的部件收取部件成本费。
2、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a、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性能介绍及对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b、如设备出现故障:兰州城区域 小时内响应提供上门服务;如在 个工作日内未能维修正常,我公司将免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参数的备用机供采购人使用,直至故障排除为止;
c、定期回访维护保养:售后 个月内电话回访一次,及时了解采购人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我公司售后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
3、建议: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降低故障率,保证设备正常的使用寿命;用户在保修期内耗材及相关配件应首选原厂正规产品。
4、售后服务****:
服务电话: 联系人:
投诉电话: 联系人:
(三)如未能充分履行上述承诺,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费用和风险由我公司承担(在投标保证金中扣减)。
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委托)代理人:
日 期: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8至溯源电商(深圳)有限公司:
我司们所提供 的“扇贝的奇迹”贝壳粉产品,已符合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准予在国内销售。对此承诺,我司愿意支付给溯源 电商(深圳)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保证金10000(壹万)元人 民币,并承担因产品质量问产生的责任和善后问题。
承诺企业:章: 诺日期: 月日企业公
产品质量承诺书 篇9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上墙,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二、设立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负责人和经过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保证本单位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所有从业人员在上岗前都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合格,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三、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设施、设备和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具有相应的采光、照明、通风、防尘、防虫、防鼠等设施;在保健食品仓库(贮存区)设离地隔墙的货架,保证仓储设施符合产品的贮藏要求,具有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四、经营场所有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和标识,经营的保健食品不与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和个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所经营保健食品品种均从正规渠道购进,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不做夸大功能涉及疗效的保健食品宣传。
六、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遵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为保证我单位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现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三、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四、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监管部门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蜜柚报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
动物卫生监督是指国家动物卫生监督和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法规要求,对动物防疫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的活动。动物卫生监督是一种政府管理的行政行为,目的在于发现、制止、纠正、处理违法行为。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对动物防疫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检测;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动物产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对动物产品实施卫生监督;对动物检疫证章、标识、标志的管理。
扩展资料: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出具的,标示某一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合格的证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一种,共有两类四种,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即A类和B类,动物和动物产品。
具体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适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适用省内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其动物产品。
百度百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百度百科—动物卫生监督
海关法律:《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责任编辑:报关员考试培训中心
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防止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水果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境外输入的新鲜水果及茄科蔬菜中的番茄、茄子、辣椒的检疫。
第三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进境水果的检疫审批工作。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境水果的检疫和监管工作。
第四条 禁止输入地中海实蝇发生国家或地区生产的水果。来自疫区以外的第一次对中国输出的水果品种,必须经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并须与输出国家签订检疫议定书后,方可进口。
第五条 禁止携带、邮寄水果进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 检疫审批
第六条 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输入水果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应当在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办理进境水果检疫审批手续:
(一)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无重大疫情;
(二)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有关双边检疫协定(含检疫协议、备忘录等)
第八条 进境水果检疫审批的程序是:
(一)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应事先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向国家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
供展览用的进境水果,必须经展览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签署意见;供直通车船、关前免税店、涉外酒店等使用、销售的进境水果,必须经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签署意见。
(二)经国家检验检疫局审核,对符合审批要求的,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不予签发,并告知申请人不予签发的理由。
第九条 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应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一)变更进口水果的品种或增加数量的;
(二)变更输出国家或地区的;
(三)变更进境口岸的;
(四)超过检疫许可证有效期的。
第三章 进境检疫
第十条 货主、物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水果进境前或进境时向入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及产地证书、贸易合同、发票等单证。
第十一条 进境水果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动植物检疫机关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的,或者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入境口岸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在港澳地区采购的水果,如确实无法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证书的,凭国家检验检疫局确认的有关港澳农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和上述有关单证报检。边境小额贸易进境水果,因贸易条件限制,无法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的,应事先征得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同意。
第十二条 进境水果的检疫依据包括:
(一)中国有关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
(二)中国政府与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签定的双边协议;
(三)国家检验检疫局与输出国家或地区植物检疫部门签署的协议(含议定书、备忘录等);
(四)检疫许可证的检疫要求;
(五)贸易合同中订明的检疫要求。
第十三条 水果进境时,必须符合以下检疫条件:
(一)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有关双边检疫协定;
(二)不带有中国禁止进境的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不带有枝、叶和土壤;
(三)以原包装进口,有明确的产地标记;
(四)符合双边协议的其他要求。
第十四条 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现场检疫时,应当核对货、证是否相符,根据载货的情况进行检查,按有关程序和标准进行抽查和取样,并按实际检查的品种和数(重)量分别进行核销。
第十四条 室内检疫应根据水果的产地、品种、可能携带病虫害的情况和有关程序或标准进行检疫。检疫结束后,应填写《实验室检疫报告单》。
第十五条 进境水果经检疫后,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检疫合格的,签发《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准予进境。
(二)经检疫发现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一般性病虫害,必须作除害处理,处理合格的,准予进境;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作除害处理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发现重大疫情的,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并立即报告国家检验检疫局。
第四章 检疫监督
第十六条 国家检验检疫局对向中国输出水果的国外果园、加工、存放单位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国家检验检疫局根据检疫需要,并商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政府有关机关同意,可以派检疫人员到产地进行预检、监装或者产地疫情调查。
第十七条 供展览用的疫区水果,必须事先向国家检验检疫局办理特许检疫审批手续。在展览期间,必须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赠送、销售或调离。遗弃的水果,要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供港澳直通车、船上销售的进境水果,经检疫合格后分装于经检验检疫机构监制的密封袋中。旅客携带进境时,凭上述包装验放,检疫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第十九条 供关前免税商店销售的进境水果,经检疫合格后分装于经检验检疫机构监制的密封袋中方能销售,并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国际航行船舶、列车、飞机在中国境内停留期间,交通员工和其他人员不得将配餐用的水果带离交通工具;配餐使用后的果皮果核等废弃物,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船舶、飞机、火车,发现有禁止进境水果的,必须封存或者销毁处理;作封存处理的,在中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启封动用。
第二十一条 国家检验检疫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有关检验检疫机构对经批准过境或转口的水果实施检疫监督。
第二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在机场、港口、车站、仓库、加工厂等场所实施疫情监测,有关单位应予配合。
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或损坏疫情监测器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有关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检验检疫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动植物检疫总所1988年9月12日发布的《进口水果检疫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一章 总则X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5lai0第一条 为规范出境水果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出境水果质量和安全$VpJ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5_ex(
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Q
定,制定本办法。+wx3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n: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出境新鲜水果(含冷冻水果,以下简称水果)的检`MwX
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工作。*k/!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ELw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O:
出境水果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工作。6gX`m0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I+
辖地区出境水果检验检疫与监督管理工作。.n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oVi第四条 我国与输入国家或地区签定的双边协议、议定书等明确规定,或者输Q"
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要求对输入该国家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的,检验v#FCz3
检疫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输往该国家或地区的出境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行注册登记。4Z+i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vP.6>L我国与输入国家或地区签定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未有明确规定,且输入国家或地'@
区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可以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登记N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T7k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L第二章 注册登记)w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Q第五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5-
(一)连片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T
(二)周围无影响水果生产的污染源;KX^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负责果园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等工作;HM]LS
(四)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70j|
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良好农业操作规范等有关资料;W
(五)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2O+R
(六)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Q
还须符合其规定。7d8ms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E第六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包装厂应当具备以下条件:_X<
(一)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水果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X{4<br> (二)水果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0veH<br>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N~!A<br> (三)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除害处理设施;yL>5G<br> (四)加工水果所使用的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及]!y|D<br>输入国家或地区的要求;]7<br> (五)有完善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水果供货、加工、包装、储运等环节v<br>的管理;对水果溯源信息、防疫监控措施、有害生物及有毒有害物质检测等信息有详UTO1<br>细记录;-x<br> (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员,负责原料水果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x%:?<br>防疫措施的落实、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弃果处理和成品水果自检等工作;U<br> (七)有与其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或与供货果园建有固定的W%<br>供货关系;y>O#^8<br> (八)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对注册登记有特别规定的,/<br>还须符合其规定。[_F`<br>?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nSf=<br>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果园,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br>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Tww:<br> (一)《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申请表》;ie2G<br> (二)合法经营、管理果园的有效证明文件(果园土地承包、租赁或者使用的有.LHr<br>效证明等)以及果园示意图、平面图;3<br> (三)果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rt5Ci<br> (四)植保员有关资格证明或者相应技术学历证书复印件。Z$vW<br>?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Di<br> 第八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包装厂,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a<br>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ZP<br> (一)《出境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申请表》;qpz!WM<br>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zC9{m<br> (三)包装厂厂区平面图,包装厂工艺流程及简要说明;5CJ-@G<br> (四)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名单及包装厂与果园签订的有关水果生产、收购合约O<br>复印件;`U;ZiD<br> (五)包装厂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文件。'G<br>?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f{<br> 第九条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材料是否齐全、是2uo?<br>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出具书面凭证。提交的材料不5G1ldC<br>齐全或者不规范的,应当当场或者在接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2}&^B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3f
受理申请后,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申请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和包装厂提交的,
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考核。>{jnCM<br>?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7<br> 第十条 检验检疫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册H<br>登记或者不予注册登记的决定(现场考核时间不计算在内)。v/90"<br> 分支检验检疫机构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3f<br>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提交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Ep<br>,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册登记或者不予注册登记的决定。iR?<br>?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IP^H<br> 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将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名单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e gjLk<br>?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8<br> 第十一条 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果g<br>园、包装厂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换证。~;<br>?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9ZWD<br> 第十二条 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CzEBYx<br>构办理申请变更手续:\&MuxS<br> (一)果园种植面积扩大;Wa"<br> (二)果园承包者或者负责人、植保员发生变化;*<br> (三)包装厂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发生变化;ZOMNX<br> (四)向包装厂提供水果货源的注册登记果园发生改变;`0jd<br> (五)包装厂加工水果种类改变;V<br> (六)其他较大变更情况。CZN9<br>?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M(Pn<br> 第十三条 注册登记的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d!\<br>构重新申请注册登记:7/<br> (一)果园位置及种植水果种类发生变化;(u%+'q<br> (二)包装厂改建、扩建、迁址;>|+l<br> (三)其他重大变更情况。"w?d<br>?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7CU<br> 第十四条 我国与输入国家或地区签定的双边协议、议定书等明确规定,或者vBUJ:!<br>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要求对输入该国家或地区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s#<br>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应当经国家质检总局集中组织推荐,获得输入国家或地区]@,<br>检验检疫部门认可后,方可向有关国家输出水果。:L5X)a<br>?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TaT<br>第三章 监督管理|.\E0&<br>?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R>9VGR<br> 第十五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所辖地区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进行有害生物监测Lu4WMA<br>、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和监督管理。监测结果及监管情况作为出境水果检验检疫分类管}u(7?
理的重要依据。s3*g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i9P第十六条 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应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监测、预防和综合管JD
理措施,避免和控制输入国家或地区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出境水果果园和包=
装厂应遵守相关法规标准,安全合理使用农用化学品,不得购买、存放和使用我国或A:8s0#
输入国家或地区禁止在水果上使用的化学品。U.
出境水果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未使用过,并符合有关卫生质量标准。输入国家$
或地区有特殊要求的,水果包装箱应当按照要求,标明水果种类、产地以及果园、包lNGX|
装厂名称或者代码等相关信息。h#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cr第十七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水果果园实施监督管理内容包括:/]t
(一)果园周围环境、水果生长状况、管理人员情况;K
(二)果园有害生物发生、监测、防治情况及有关记录;wfF;
(三)果园农用化学品存放状况,购买、领取及使用记录;YYTp%#
(四)果园水果有毒有害物质检测记录;w
(五)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mgZoy7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X第十八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水果包装厂实施监督管理内容包括:x
(一)包装厂区环境及卫生状况、生产设施及包装材料的使用情况,管理人员情0|]9IR
况;?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Gxu,Y]
(二)化学品存放状况,购买、领取及使用记录;Fpoxej
(三)水果的来源、加工、自检、存储、出口等有关记录;)()j{
(四)水果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控制记录;^0
(五)冷藏设施使用及防疫卫生情况、温湿度控制记录;G
(六)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 出境果园和包装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应责令其限9Z?$
期整改,并暂停受理报检,直至整改符合要求: b{Q<br> (一)不按规定使用农用化学品的;3b<br> (二)周围有环境污染源的;2_P<br> (三)包装厂的水果来源不明;htB<br> (四)包装厂内来源不同的水果混放,没有隔离防疫措施,难以区分;~S1<br> (五)未按规定在包装上标明有关信息或者加施标识的;<<br> (六)包装厂检疫处理设施出现较大技术问题的;h2<br> (七)检验检疫机构检出国外关注的有害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C<br> (八)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G<br> 第二十条 检验检疫机构在每年水果采收季节前对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v<br>包装厂进行年度审核,对年审考核不合格的果园、包装厂限期整改。x$nc0c<br> 第二十一条 已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l+{\u/<br>其注册登记资格:+a$B+^<br> (一)限期整改不符合要求的;_.<br> (二)隐瞒或瞒报质量和安全问题的;j%.`P}
(三)拒不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监督管理的;<`?
(四)未按第十三条规定重新申请注册登记的。-qv'A:
第二十二条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应建立稳定的供货与协作关系。包装厂应当要C?~rb
求果园加强疫情、有毒有害物质监测与防控工作,确保提供优质安全的水果货源。y^
注册登记果园对运往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辖区以外的包装厂的出境水果,应当向LA
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产地供货证明,注明水果名称、数量及果园名称或注册登记[
编号等信息。2ByBy
第四章 出境检验检疫?|iK
第二十三条 出境水果应向包装厂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按报检规定提供@c]Sb
有关单证。e(R
出境水果来自注册登记果园、包装厂的,报检时还应当提供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PuU8
;来自本辖区以外其他注册果园的,由注册果园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水果产地供zBV+e5
货证明;来自非注册果园、包装厂的,应在报检单上注明来源果园、包装厂名称、地8
址等信息。*"J\;K
出境水果来源不清楚的,不予受理报检。ZT3/
第二十四条 根据输入国家或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和果园、包装厂的注p&MvJ
册登记情况,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相应的出境检验检疫措施。J#H
第二十五条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下列要求对出境水果实施检验检疫:7@/JO
(一)我国与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含协定、议定书、备忘录>GxQ@
等);hq:Y
(二)输入国家或者地区进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或要求;8b
(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1<W0X
(四)我国出境水果检验检疫规定;_QO4k
(五)贸易合同和信用证等订明的检验检疫要求。z<F
第二十六条 检验检疫机构依照相关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实施现场检验检疫和d#oH
实验室检测:)oHJ
(一)核查货证是否相符;H
(二)植物检疫证书和包装箱的相关信息是否符合输入国或者地区的要求;*tpfQ~
(三)检查水果是否带虫体、病症、枝叶、土壤和病虫为害状,发现可疑疫情的9
,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将相关样品和病虫体送实验室检疫鉴定。e:N2
第二十七条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水果实施出境检验检疫及日常监督管理。SaZ'
出境水果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签发检验检疫证书、出境货物通关单Qr:
或者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等有关检验检疫证单,准予出境。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nI
不合格的,不准出境。hx/1
出境水果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向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反馈有g|%c'
关信息,并协助调查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不在本辖区的,实u M
施检验检疫的检验检疫机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所在地检验I
检疫机构。!8{l}+
0?8食界论坛 -- 食界论坛,食品人的乐园 aLeS\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a9zp)k
(一)“果园”,是指没有被障碍物(如道路、沟渠和高速公路)隔离开的单一:v
水果的连续种植地。!d2h
(二)“包装厂”,是指水果采收后,进行挑选、分级、加工、包装、储藏等一pv
系列操作的固定场所,一般包括初选区、加工包装区、储藏库等。La=CO
(三)“冷冻水果”,是指加工后,在-18℃以下储存、运输的水果。}fI
第二十九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1Ic
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j
国食品卫生法》的,检验检疫机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j/
-
第三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QT
(一)来自注册果园、包装厂的水果混有非注册果园、包装厂水果的;0%utwe
(二)盗用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编号的;_a`
(三)伪造或变造产地供货证明的;em
(四)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的水果被调换的;yR
(五)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严重安全、卫生质量事故的。;4
第三十一条 检验检疫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反相关法律法48n
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gq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解释。6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jpW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