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提前向保险单位申请,领取审核表。领取审核表需提供资料:身份证、医保证、医保卡、诊断证明(怀孕期间医生开具)、准生证、结婚证等。审核表一式三份,待分娩后填写完毕申领生育津贴。
2、生产完毕后三个月内将如下材料准备齐全,上交给保险单位:医保证、医保卡、准生证、出院记录(专门科室负责,直接去打印即可)、诊断证明(与领审核表时不同,分娩后医生开具)、出生证明、医疗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等。部分证件可能需要复印件,直接带着原件复印即可。
3、准备好所需材料上交公司行政部门即可。
包头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 社会保险 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
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 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
3、职工享受 生育保险 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6个月以上。缴费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1、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2、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领取生育津贴方法:
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
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
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
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综上所述,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办发〔2022〕143号)要求,现将缴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缴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正常缴费时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文件精神,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的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二、缴费标准 按照(人社办发〔2022〕143号)文件精神,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751。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可以在60%到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2022年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是2021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元/月,简称“缴费基数下限”。主要缴费档次如下: 三、缴费方式 线上:税务手机APP、电子税务局WEB端、蒙速办、微信、支付宝等线上缴费方式。 四、 特殊提示 (1)正常缴费业务(缴纳全年),参保人可按照2022年缴费档次,直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无需再来大厅核定。 (2)特殊缴费业务(新参保、临近退休缴费、缴费个别月份),参保人到服务大厅先行核定缴费信息,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一)新参加灵活就业缴费人员所需资料: 1、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1寸红底彩照1张: (3)缴费人员在使用手机缴费时务必核对缴费基数是否正确,确认正确后再进行缴费,避免缴费错误。如果手机核定信息出现与缴费基数不一致或对核定信息有异议,请联系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处理。 五、微信缴费流程 各服务中心 地址和电话: 包头服务中心:青山区丰产道1号街坊10号底店(青山路与邻圃道交汇东南角) (0472-3321233) 呼市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赛东路先锋罕区乌兰察布西巷3号 (0471-4696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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