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在哪些城市有试点?

长期护理保险在哪些城市有试点?

sclctv 2025-03-24 信息快讯 64 次浏览 0个评论

主要有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晋城市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辽宁省盘锦市河南省开封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汉中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浙江省宁波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省重庆市、四川省成都市、安徽省安宁市等。

长期护理保险在哪些城市有试点?

1、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扩大试点,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及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的基础上,新增14个试点城市,试点期限2年,总计49个城市,探索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2、 扩大试点的城市主要是未开展试点的省份新增1个城市开展试点。扩大长护险试点参保对象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筹资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和个人账户划出一部分,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报销水平总体为70%左右。

3、全国失能人员超4000万人,建立独立险种保障护理需求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2019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达2.54亿,失能人员超4000万,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不足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性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加剧,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成为越来越迫切的社会需求。

4、据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起,国家组织部分地方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试点整体进展顺利,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减轻了失能群体经济和事务性负担,优化了医疗资源配置,推进了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发展,社会各方对试点总体评价良好,要求全面建立制度、推开试点的呼声很高。

5、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拟在更大范围检验试点成果,进一步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大制度安排。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管理链条、管理环节、保障内容上都有自身的独特性,保障功能通过现有社会保险制度拓展无法实现。”

6、有关负责人说,《意见》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明确制度试点目标,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7、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宗凡说,我国正在试点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参保的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也被称为社保“第六险”。“老龄化加快,家庭功能弱化,失能老人需要社会化的长期专业照护,家庭也因此面临相应的经济风险,长护险应运而生,保障这部分人群的护理需求。”

七级至十级伤残者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8级为10个月,九级为8个月,十级为6个月。(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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