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sclctv 2025-04-19 信息快讯 57 次浏览 0个评论

(国土资源部2006年5月31日以国土资发〔2006〕114号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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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1 适用范围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3 依据

4 总则

5 供地环节的协议出让

6 原划拨、承租人申请办理协议出让

7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协议出让

8 出让土地改变用途等土地使用条件的处理

附录?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示范文本格式

附录?b?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示范文本格式

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a?、附录?b?为协议出让活动中所需文本示范格式。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国土资源部中心,辽宁省国土资源厅,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廖永林、冷宏志、岳晓武、雷爱先、高永、谢量雄、吴迪、宋玉波、牟傲风、叶卫东、钟松忆、林立森、申亮、陈梅英、周旭、沈飞、张防。本规范参加起草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于世专、马尚、王薇、车长志、邓岳方、叶元蓬、叶东、任钊洪、关文荣、刘显棋、刘祥元、刘瑞平、朱育德、闻洪溪、严政、吴永高、吴海洋、张万中、张英奇、李延荣、李晓娟、李晓斌、束克欣、杨玉芳、杨江正、肖建军、陈永真、陈国庆、林君衡、罗演广、祝军、胡立兵、胡红兵、赵春华、郝吉虎、高志云、徐建设、涂高坤、秦水龙、钱友根、梁红、黄文波、韩建国、韩洪伟、靳薇、潘洪篙、魏成、魏莉华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本规范;以协议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他项权利,参照本规范执行。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和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18508-2001《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6-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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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什么是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具体要求内容有哪些?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什么是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具体要求内容有哪些

土地招拍挂是国有经营性土地出让的三种方式,即招标、拍卖与挂牌。

《土地法》及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门明确规定,对于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其含义是指,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上述方式出让土地。统称为招拍挂制度。

土地交易的公开招投标、拍卖和挂牌的共性是公开性,但是其具体操作又有差异性,针对不同性质的土地交易需要采取不同的交易方式,下面让我们来对这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土地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用以邀请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来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在招标出让中,土地主管部门需要根据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编制招标文件,并且实施投标的登记,投标人在登记时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且提交营业执照的副本;法人代表人证明等文件。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标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标书密封,投入指定标箱内。

经由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标准对企业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在规定时间地点开标。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则需在《中标通知书》约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土地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的主管部门根据被拍卖土地的特征编制拍卖文件,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截止日期前提出竞买申请,缴纳不少于拍卖文件中规定的保证金,并同样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竞买人通过审查后,得到印有编号的竞买标志牌,拍卖会在拍卖公告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拍卖成交后,竟得人需按照《拍卖成交书》规定的时间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拍卖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价高者得”,与其他形式的拍卖原理相同。

三、土地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其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拟出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的使用者。

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编制挂牌文件,竞买人在规定日期内提出竞买申请,按照规定缴纳保证金,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后提交竞买申请书,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期,挂牌人应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加规则、增加幅度等要求在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按照文件的要求填写竞买报价单,在挂牌期限内竞买人可进行多次报价,如果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且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并且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则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最高的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竞买人确定后,挂牌者应当向竞买人发出《挂牌成交确定书》,竞得人应该根据《挂牌成交确定书》所约定的时间内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挂牌同样遵循“价高者得”的重要原则,不同之处是不是现场报价,由于挂牌时以书面形式报价,所引发的关注程度及曝光程度不如招标或者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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