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报销必须等鉴定完吗

工伤医疗报销必须等鉴定完吗

sclctv 2025-04-04 信息快讯 84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分析:拿到认定书就可以报销医疗费了。持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发票、病例清单到社保经办部门去报账。 等以后鉴定了等级后,评上等级还可以凭鉴定结论去经办部门申报领取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是参保单位的话,医疗费用不用等鉴定等级,然后伤残待遇的等到有具体等级之后由单位向社保局提出,由工伤基金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单位不是参保单位的话,一切费用等有了等级之后,提出劳动仲裁,由劳动部门给主张这笔费用,这笔费用由单位支付。

工伤医疗报销必须等鉴定完吗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用合作医疗认定工伤后怎么办

法律主观:

工伤医疗费用按医保报销之后,工伤保险基金不支付自费部分。工伤医疗费用按非因工负伤由医保进行了报销,自费部分能否按工伤报销,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规定,但是按照社会保险机构受理程序规定,因为工伤职工已经不能提供原始单据,工伤保险不会接受,也就不能报销。但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走了合作医疗怎么处理:如果是工伤的话,那就只能走工伤赔偿。如果前期通过合作医疗报销,后来认定为工伤,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那么合作医疗报销的部分需要返还。工伤未通过工伤认定,走合作医疗可以;经过工伤认定为工伤,仍然走合作医疗的,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走的合作医疗还能投诉用人单位吗

1、如果是工伤事故,员工和单位出现纠纷是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和员工是否使用合作医疗结算没有关系。但是使用合作医疗报销之后是不能进行工伤待遇审核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工伤保险待遇怎么执行

获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办法: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在认定为给工伤之后,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赔偿的申请,并提交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在内的材料。工伤保险基金受理之后,对符合工伤待遇的申请进行批准,并依法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办理工伤保险

1、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工伤认定-工伤报销-鉴定评级-工伤待遇申领,这些由单位去办,若单位不去申请,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申请,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3、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在工伤认定后会发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工伤证,这时可以去社保中心做工伤职工登记后即可报销工伤药费。4、工伤社保登记和待遇核准,在劳动局保险科做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静定工伤等级评定后可以到社保中心做工伤登记和待遇核准。5、工伤报销,工伤认定发放工伤证后,并经过社保工伤职工登记即可报销与工伤有关的药费。

三、农合报销流程和报销制度

一、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

1、参保者出院之后将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和身份证将交到本乡镇合管所;

2、乡镇合管所经过审核之后,会将符合条件的申请送到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

3、报销医疗费用将会转入参保人指定账户中。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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