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中心关于购买房子即取又贷需提供什么资料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中心关于购买房子即取又贷需提供什么资料

sclctv 2025-04-22 信息快讯 71 次浏览 0个评论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湘西州住房公积金管中心关于购买房子即取又贷需提供什么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法律主观:

公积金贷款 只能用两次。 住房公积金贷款 只能申请两次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如果是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将两人的使用次数合计计算或其中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六个月以上; 2、 购房 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3、能够落实 贷款担保 ; 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债务 ,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法律客观:

《湘西自治州 住房公积金 异地 个人住房贷款 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 申请条件: 一、所购住房的 购房 人或 不动产权 利人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 二、所购住房属州中心 按揭贷款 楼盘或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三、只接受2次内的 贷款申请 ,即在我州或缴存城市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经还清,其中,贷款记录分别按州中心业务系统和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城市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缴存使用证明》)确定; 四、符合中心申请贷款的现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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