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一、了解社保政策
社保卡到期后,首先需要了解所在地区的社保政策和相关规定。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操作流程和要求,因此持卡人需要明确自己所在地的具体规定。
二、准备相关材料
异地更换社保卡通常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照片等。持卡人需要根据当地要求准备好这些材料。
三、选择办理地点
持卡人可以选择前往异地的社保卡服务中心或指定的办理地点进行更换。在选择办理地点时,建议提前了解该地点的办理时间和业务范围,以便更加高效地完成更换流程。
四、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并选定办理地点后,持卡人需要提交更换社保卡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进行社保卡的更换操作。
五、领取新社保卡
审核通过后,持卡人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新的社保卡。领取时,请务必核对新社保卡上的个人信息是否准确无误。
综上所述:
社保卡到期能异地更换,但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需根据所在地区的社保政策和相关规定来判断。持卡人需要了解当地政策、准备相关材料、选择办理地点并提交申请,待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社保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规定:
社会保障卡因损坏、遗失、到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应列入失效名单。失效名单实行分级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卡失效名单,并提供查询服务。
社保卡可以注销重新办吗
社保卡注销重新办理的流程如下:
1、用户带上相关身份资料,前往当地的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重办。
2、有些用户因为要在工作地办理社保所以想把家里的社保注销,其实也可以直接进行社保转移,不过很多省市是不适用的。在异地办的医疗卡回到当地后是不需要销户的,直接进行社保转移。这一做法不仅可以使用户社保缴纳年限增加,而且用户退休后也可以顺利领取养老保险金。
3、在注销之后的卡里面之前缴纳的钱是可以取出来的,但是单位企业缴纳的部分是不可以的。
4、重新办理的社保卡是重新开始记录的,之前注销的社保卡即使交了三、四年也是不计算在新办理的社保卡内。
社保卡注销重新办理的手续:
1、缴费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被合并以及其他停止执业的情形时,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并应及时向原实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按照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原实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3、缴费单位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或办公地点变动而需要涉及改变社会保险登记经办机构的,应当自上述变动发生后30日内,向原实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另外,需要再向迁达地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缴费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实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综上所述,社保卡注销重新办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并按照流程进行办理。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向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法律分析:
可以。社保卡注销之后,想要办新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办理流程也很简单,只需要用户带上相关身份资料,去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请重办就可以了。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在上一工作地将社保账号也一起注销了,那么现在要申请重新办理的话,需要另外开户,等开户之后才可以办理新的社保卡。社保卡由用人单位统一申办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凭劳动保障证副本或单位介绍信及《单位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社保卡由个人申办的,凭个人有效证件和《个人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委托人应出具本人有效证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及《个人领卡通知单》,社会保障卡账户由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组成,所以除了注销社保账户外,还要注销掉社保金融账户。这就需要到所属参保机构开具保障卡销户证明,然后带上所需资料前往就近的社保卡发卡银行网点,办理社保卡金融账户注销业务,具体可以拨打12333提前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衍生问题:
简化社保异地办理流程
1.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实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经办流程和标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
2.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3.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16年基本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直接结算,2017年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4.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行政审批,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分级管理制度。
5.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周期规定,依参保单位需求随时办理,完善和简化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方式。
6.简化社会保障卡办理流程,缩短申领、补换周期。
7.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完善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着力解决挂证、助考,考培挂钩等问题。
8.健全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缩短证书办理时间。
9.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工作机制,优化仲裁办案程序,完善立案、庭审、送达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在有条件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开设法律援助窗口,畅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权益救济渠道。
10.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省级行政区域内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收的举报投诉和主动巡查发现的案件信息全部通过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一登记、录入、流转和办理,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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