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不满意需要去哪进行第二次鉴定

伤情鉴定不满意需要去哪进行第二次鉴定

sclctv 2025-04-13 信息快讯 33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分析: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从你收到鉴定结论当日算起十五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要到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将第一次鉴定的相关病志资料交到你第一次鉴定的机构,由他们把资料封存,然后你等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时间通知你带资料去鉴定,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出具的鉴定结论不管是升级别了还是降级别了,都为最终结论。

伤情鉴定不满意需要去哪进行第二次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主观:

1、按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工伤残鉴定费用约350元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客观: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第一条1、职工因工负伤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每人次600元;2、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申请鉴定的,每人次400元;3、争议案件申请再次鉴定的,每人次1200元。《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1、职工因工负伤致残劳动能力鉴定(1)职工因工负伤致残申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的,每人次400元;用人单位和个人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申请省级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的,每人次550元。(2)职工因工死亡后对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每人次350元。(3)延长停工留薪期、安装配置辅助器具、工伤复发确认的,每人次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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