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 单位 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 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第三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2017漳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漳州市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规定市内购买两套房、三套房,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请示》(漳住房管理〔2017〕9号).为了贯彻中央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结合我市的实际准如下:
一、员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商品住的,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在40%以上(华安县、常山开发区在20%以上).员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建设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倍执行.停止购买,建设第三套(以上)自营住宅的员工家庭使用住宅公积金.缴纳员工家庭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必须提供住房所在地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发行的房地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书.
二、员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商品住房时,首付比例在40%以上(华安县、常山开发区在20%以上).员工家庭第二次申请购买住房公积金,建设自营住房时,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倍执行.第三次(以上)停止购买自营住宅的员工家庭使用住宅公积金.
三、员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在市内购买商品住房或偿还非市内住房贷款利息的,申请人夫妇至少可以提取一方为住房所在地户口.
本通知自2017年4月8日起执行.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以提交商品买卖合同的网络签字时间为基准,购买库存商品住宅(二手住宅)以房地产登记机构业务收据时间为基准,自营住宅以建设工程计划许可证的发行时间为基准.
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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