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款买房后不可以办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通知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参考资料:
《临沂市城市供热条例(征求意见稿)》既规定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供热企业、用户的管理及其违反本条例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又强调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责任。
记者了解到,条例对供热小区入住率标准、供热室温检测办法及退费标准、供热补贴机制、保障用户合法权益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说明,特摘录了条例中涉及市民最关心的供热焦点、难点,让你一睹为快。 市民正在测试家中温度(资料图)。摄影 记者朱建丰这两种情况你能少花钱 停暖24小时以上要减收费用
在采暖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连续停止供热超过24小时的,供热企业应当提前2日通知用户;因突发事故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并报告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受影响区域的用户。因供热企业原因,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依据停供时间减收相应热费。室温不达标 可视“温度”退费
经测定,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属于供热企业原因的,供热企业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在供热温度达标前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的天数。供热企业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室温高于或者等于15摄氏度、低于18摄氏度的,退还日采暖费金额的20%; (二)室温高于或者等于12摄氏度、低于15摄氏度的,退还日采暖费金额的50%; (三)室温低于12摄氏度的,退还日采暖费金额的100%。 (四)日采暖费金额=采暖季采暖费用÷130(天);退费金额=(日采暖费金额×退费比例)×室温不合格天数。 因供热企业原因延迟或提前结束供暖的,供热企业应按实际供热天数收费。 因供热企业原因连续停止供热24小时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依据停供时间减收相应热费。 首次供暖小区延迟供暖的,用户按实际采暖天数缴费。 这里面的数字硬杠杠保你供暖采暖时间
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20日供暖 供热企业至少提前五天试供热
市区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0日至次年的3月20日。供热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热期限,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供热企业不得擅自推迟或提前停热。 采暖期开始前,供热企业应至少提前五天进行试供热,做好调试、排气、抢修等工作。温度标准 热用户室温不低于18摄氏度
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外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摄氏度。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交费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供热条件 小区热用户申请率60%以上可供热
对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总户数6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未达到上述标准的,由供热用热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可以供热。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供热企业,并与其签订供热特许经营协议,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和区域内的供热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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