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全日制用工购买社保的规定

深圳非全日制用工购买社保的规定

sclctv 2025-04-15 信息快讯 90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主观:

深圳非全日制用工购买社保的规定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2.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转载请注明来自中国隆昌新闻门户网,本文标题:《深圳非全日制用工购买社保的规定》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90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