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社保不能退。只有符合条件才可以退,具体如下:
1、外地的,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还个人交费部分,单位交的不能退;
2、不能中途退保,只有死亡、出国定居或交费不满15年才能退;个人交的可以退,单位不能退;
3、自己全额承担社保的,能退三分之一,其余属于单位交费,不能退。一般社保缴纳的方式可分为单位缴纳,或者是个人缴纳两种。
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部分,而通过单位缴纳的社保则可得到更多的利益,比如单位可以帮助个人缴纳养老保险,住房基金,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好几项费用。缴费基数是参保人按比例缴费的依据。
对公司而言,缴费基数就是公司全部员工的工资总额;对个人而言,缴费基数就是个人的月工资。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社保可以退保退费的情况: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综上所述,社保一般不能退保,但满足一定的条件,可以由单位或个人可以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障局办理退保。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钱可以退。
需要先到社保局申请退保,申请成功钱就可以退。但是退保必须要满足下面四个条件才能退:
1、办理出国定居手续,且户口已在我国公安机关注销的。
2、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身故,且户口已在公安机关注销的。
3、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4、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退保手续如下:
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
2、填好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
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
5、本人到银行领取退保款项。
一、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二、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公共职介机构和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参保;
2、公共职介机构受理后,经审核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为申请人建立参保档案,并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经办机构应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参保登记、建立个人账户手续;
3、申请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缴纳。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申请参保缴费证明的,应携带代理机构出具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证明。
总的来说,各个银行对于异地领取养老金的政策不同,经社保局经办人员签署同意意见后,申请人可携带异地取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异地取款手续。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如果还有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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