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花钱,但要在海口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年。
需要前往所在地的分局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进行办理。
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申请人持材料到拟落户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填写《居民积分落户审批表》。
2、民警受理核准,交给社区民警调查。
3、民警在调查中初步审核,核准申请人的基础指标分值和加分指标分值两项积分达到80的,可在《居民积分落户审批表》签署调查意见。
4、提交所长审核。
5、上报办证中心和海口市公安局分别复核和审批。
6、对于基础分数加奖励分数减去扣分分数达到80分的,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公布其落户分值。
7、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备注: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由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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